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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保新调整!普通门诊医疗费最高可报销50%
好消息!
从2月1日开始,
肇庆实施新的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啦,
普通门诊医疗费最高可报销50%!
具体如何调整呢?
小编立即马上
带大家划重点!
▽▽▽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已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按50%比例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 150元,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已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按50%比例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 110元,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选定的已按规定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治疗,每次报销一般诊疗费7元,纳入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
☞纳入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医保报销标准为3元/人/次,不纳入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
❶ 普通门诊待遇的支付范围包括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实施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的门诊诊查费。
❷ 清创、缝合、换药、洗胃、导尿、灌肠费。
❸ 胸片、数字化摄影(含CR、DR)、B超(含彩超),常规心电图检查。
❹ 血液分析(含血常规)、尿液分析(含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肝功、肾功、电解质、血脂、乙肝五项检查。
❺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
情况一:刘先生因手脚受伤到端州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清创,治疗费用35元(其中包含一般诊疗费10元),按照新标准,医保基金支付25*50%+7=19.5元(其中一般诊疗费报销7元),计入刘先生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150元里面,超出部分不予以报销。
情况二:刘先生去高要区人民医院(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急诊就医,需要进行洗胃治疗,治疗费用为59.8元(其中包含急诊诊查费13元)。根据普通门诊支付标准,本次报销门诊诊查费3元/人/次,不纳入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
关于普通门诊调整问题,
相信大家还有其他疑问,
小编在这里先给大家解答一波!
普通门诊的选定和登记
❶ 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到肇庆基层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需选择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可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已办理普通门诊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可按规定报销门诊医疗费。
❷ 参保人根据自身病情需要自行到纳入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就医(无需选定和登记),按规定报销门诊诊查费。
普通门诊定点机构的变更
参保人选定了普通门诊定点机构,在一个自然年度不得变更。下一自然年度需重新选定普通门诊定点机构的,应于本年10月至12月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普通门诊定点机构。
异地居住参保人
暂未享受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想了解详细普通门诊实施细则
可以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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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编辑 彭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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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肇庆发布(zhaoqingfa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