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人,土地政策有新变化,涉及耕地占补、“三旧改造”……
对于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推出的
一系列土地改革措施,
大家可能还一知半解吧?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
简单划一下“重点”:
▲ 西江日报记者 刘春林 摄
3月22日下午,肇庆市委、市政府在星岩礼堂举办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
目前,肇庆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
对建设用地需求十分迫切,
急需提高用地保障水平。
其中,垦造水田、“三旧”改造、增减挂钩
正是提高用地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
1
垦造水田
垦造水田是对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中的园地和坑塘水面进行开垦,对农用地中的旱地、水浇地和可调整地类进行改造,形成水田。
▲ 广宁县潭布镇井屈村水田垦造前
我省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新要求主要包括
1、全面取消水田占补承诺制。
2、2018年1月15日起,现有的水田储备指标只能用于兑现报国土资源部已批准用地项目的承诺,剩余由省厅统一调剂。
3、自行开垦水田指标暂时只能用于兑现承诺,新占用水田要在省属国企开垦水田指标中解决。
4、2018年要全面完成占水田补水田历史承诺兑现。
▲ 广宁县潭布镇井屈村水田垦造成效
目前,全市各地自行垦造水田项目175个,面积2.12万亩,预计垦造水田1.04万亩。
2
“三旧”改造
“三旧”改造可促进
存量、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
促进城市更新。
▲ 端州区35区改造前。
各地在开展“三旧”改造中的优惠政策有:
1、“三旧”改造用地完善征收报批,不受用地面积大小影响;无需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无需缴纳新增费;已按原来协议支付完毕土地补偿的,无需再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只需按用地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罚。
2、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经原农村集体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受面积限制,无需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办理听证、社保、留用地手续,可自行改造。
3、“三旧”改造项目属政府收回企业旧厂房用地或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其土地纯收益可按不高于60%的比例返回给企业或农村集体。
4、除政府收购储备再次供地、公有资产成分处置和旧村庄改造情况需要公开交易外,其他均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5、“三旧”改造项目用地单块面积不超过3亩,累计不超过总面积10%的边角地、插花地或夹心地,在符合土规、城规的情况下可一并纳入改造。
6、“三旧”改造用地可以不受政府收回政策限制。
▲ 端州区35区改造后。
2017年1-12月,全市“三旧”改造新增项目10个,面积3843.785亩;完工项目15个,面积4569.346亩。
3
增减挂钩拆旧复垦
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拆旧区进行整理复垦,能有效改变废弃农村居民点多、散、乱、闲的状况,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广宁县排沙镇增减挂钩前后对比图
目前,
国土资源部已全面放开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项目设置条件和程序:
1. 县(市、区)级编制拆旧区复垦方案,上报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属于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要求的地块,均可纳入拆旧地块。
2. 市级批准复垦方案后,由县(市、区)组织拆旧复垦,完成后组织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确认。
3. 县(市、区)确定建新地块,与拆旧复垦方案共同组成项目规划,报市局申请周转指标。
4.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报批无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耕地占用相关费用。
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与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类似,
但两者有所区别。
《美丽乡村建设方案》拆旧复垦是通过拆旧复垦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将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
2017年以来
● 市局批准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区1个,面积405.45亩。
● 全市各地通过省厅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区2个,面积1943.2亩。
● 已完成拆旧复垦拟报市局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区1个,面积939亩。
下来,我市还将这样
提高用地保障水平:
▼
1、转变观念,节约集约用地。
● 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避免“规划跟着项目走”。
● 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 集约用地,严格核定项目用地数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
● 工业项目入园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2、加快推进垦造水田、统筹购买水田指标,创造项目用地前提条件。
3、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拓展发展空间。
● 开展“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城市提质。
● 开展增减挂钩,作为建设用地指标的重要来源。
4、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合理安排用地数量,提高用地保障能力。
5、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看到这里,
是不是对土地改革措施有了新认识?
今后,我市将继续优化土地结构,
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相信我市城乡建设将有新的改变!
肇庆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编辑 翟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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