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这部新修订的办法将正式实施!事关肇庆这些人……
“在这里工作,工资稳定,保险齐全,
也可以照顾家里,
以后的生活更有保障了。
而且公司里大家都互相帮助,
不会有什么区别对待。”
来自端州的阿勇(化名),是一名肢体残疾人,同时也是风华高科的一名财务管理人员。2005年,他通过社会招聘进入风华公司,一直工作至今,目前月薪四千多元。对于他来说,公司一视同仁的态度让他工作得很舒心。
风华高科目前共有62名残疾职工,主要来源于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残联推荐、公司社会招聘、职工介绍等。这些职工的岗位涵盖了办公室文员、车间、切割、包装以及品质检验等。
▲负责精密车间外观工序的阿敏
在这些职工上岗前,公司会对他们进行岗位技术培训,遇到有听力障碍的职工,还会通过残联找到专业的手语老师来当翻译。
实际上,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我国早在1991年就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我省于1994年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0年6月2日,该办法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图片来源 网络
▶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且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五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百分之一点五比例的用人单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除了劳动就业,
相关法律法规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
还包括了康复、教育、文化生活、
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法律责任等方面。
同时,我市也一直在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大力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托养工作和“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等。
▲我市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努力构建社区康园网络。图为城西街道社区康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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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也在逐步完善,
以期给予残疾人更多更全面的保障。
2018年7月26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再度修订,并确定将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保障我省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以及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均作出不少硬性规定。特别是要求在人口30万以上县至少设立一所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这将有望满足更多残障儿童教育需求。
相信未来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保障
将越来越完善,
让残疾人能和健全人
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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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发布编辑部
部分资料来源 南方网
记者 孙林颖
编辑 叶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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