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个“雷”碰不得!既滋扰市民又污染环境,端州城区已有人因此被拘留!

肇庆发布 2019-07-03


今日冬至,

是阖家团圆的日子,

冬至的庆祝方式有很多,

但切勿燃放烟花爆竹庆祝节日哦!



事实上,

端州城区早已明文禁燃烟花爆竹,

但还是有人不惜以身试法。


今天上午,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巡查黄岗镇岩前村委会康宁二巷一无牌小卖部时,发现该店储存有一纸皮箱包装的特红炮竹王(共有130排,总价值大约400元),于是将嫌疑人黄XX(男,约55岁,端州区人)传唤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审查。经查,黄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行政拘留五天,收缴危险物质炮竹130排。

12月22日,端州公安分局对城区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巡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截至下午17时,共出动警力230多人(次),车辆58辆,检查商铺424间,查获烟花爆竹132排, 查处违规燃放/储存烟花爆竹7人,教育群众552人


根据《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二条,端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至水基稔塘村,南至西江河中段,西至三格水厂,北至北岭山南麓。


若有相关违法行为,

将受到以下处罚: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備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烟化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严重伤害事故的还将会追究刑事责任




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梁汝伟副队长:

为加强肇庆端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我们除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会深入各片区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节日期间,我们将加大街面巡查工作力度和加强销售点管控和对违规燃放的查处工作,一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依规处理。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

更严重影响市民生活!

早在2017年2月 ,

就有15个孩子父母发出倡议书


我们是住在肇庆各处的居民,我们也都是年幼孩子的爸爸妈妈,每个家里都有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还有孕育中的二胎。过年,一家团聚十分开心,但每到夜晚特别是深夜,却深受住处附近此起彼落的烟花爆竹声的困扰,老人经常睡不好孩子为此哭闹,我们也苦恼。


我们知道,烟花爆竹是很多朋友传统的习俗,而传承的习俗应建立在尊重人们生活和权益的基础上,我们非常期待可以拥有一个绿色健康的环境过年,为此,我们发心一起倡议。


1、春节期间主动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选择环保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2、遇到橙色、红色空气重污染预警天气,自觉做到不放烟花爆竹。


3、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请遵守相关要求,如远离禁放单位,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按照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等。


4、选择安全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避免造成火灾,造成其它损失。


5、争做文明群众,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究竟燃放烟花爆竹

带来的危害有多大呢?

危害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以及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


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以及低气压的天气,这些空气污染会刺激人的呼吸道,让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危害二: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损害听力,让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也无法精心学习。很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声响让人容易受到惊吓,对患心脏病的人来说,这些惊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危害三: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城区建筑高楼林立,人口相对密集,燃放烟花爆竹时更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危害四:浪费资源、增加人力负担


浪费了宝贵的纸张(树木)和化工原料资源,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在此,

端州警方再次呼吁市民:

广大市民都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践行环保理念,守护绿色环境,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以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度节日,尽己之力守护肇庆的蓝天碧水、美丽家园。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

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放的生态效益,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更多人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监督和劝阻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共同打造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环境。


若发现违反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

共同维护平安文明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110!

肇庆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端州公安

编辑 翟舒婷

值班编委 唐千雨

主编 唐千雨

编审 曾善杰

文章转载请注明

来源于“肇庆发布(zhaoqingfabu)”

往期文章推荐

☞ 肇庆和京东越来越“亲密”啦!以后每个村委会都将设立电商服务点!

☞ 一大批炫酷的“黑科技”集体亮相,“肇庆制造”原来如此“抢眼”!

点击“好看”让更多人知道↓↓↓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