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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通报两起典型案例!涉及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原院长…
今天,阜阳纪检监察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太和县旧县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孙效全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5月至2017年春节期间,时任旧县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孙效全以患病为由,先后两次收取该卫生院部分职工礼金共计人民币8000元。
因其还涉及其他问题,孙效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8000元。
二、太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宫坤、副教导员韩永收受礼品问题。
2014年至2017年节日期间,宫坤多次收受城东派出所辖区金碧辉煌KTV股东曹某赠送的剑南春白酒和软盒中华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5300元。
2016年至2017年节日期间,韩永两次收受城东派出所辖区金碧辉煌KTV股东曹某赠送的剑南春白酒和软盒中华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6420元。
宫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二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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