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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刚刚公告,丽丰一品这63个业主!否则…
丽丰一品这63个业主
让你们自行拆违建
咋就是不拆?
现在最后通牒来了!
(网络配图)
阜阳市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
经查,当事人丽丰一品B区1号楼部分业主(穆为杰等63户)详细名单附后,在2018年12月18日交房以后,利用通风井搭建房屋,每户面积3.17平方米,钢混结构,63户面积相同,(总面积199.71平方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对违建业主做出了限期在2019年5月26日前自行拆除的决定,(阜州城管罚决字【2019】第685号决定书),并于2019年5月21日将该决定书送达于违建业主。
由于违建业主逾期未能履行本机关做出的决定,限违务必于2019年6月3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和清理屋内物品,逾期仍不履行义务,届时将依法组织拆除。
现予公告
阜阳市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29日
以下为63位业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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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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