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临泉一小伙拒服兵役!后果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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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发布发布
关于房子豪拒服兵役
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工委,县征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0年临泉县艾亭镇应征青年房子豪(身份证号码:341221200207186294)自愿报名应征,经体检和政考合格后批准入伍。入伍后因拒服兵役被部队按除名退兵处理。
房子豪到部队后,因不适应部队严格的管理、教育、训练,思想产生波动,拒服兵役。经部队、县征兵办公室、乡镇(街道)武装部及其家人反复教育引导,明确法律责任,但该同志拒服兵役态度依然坚决,在军队和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房子豪的拒服兵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安徽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和《临泉县思想退兵处置管理规定》,依法追究房子豪法律责任并通报全县,依法给予房子豪以下处罚:
(一)按照《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2020年临泉县义务兵家庭每人(户)优待金为13097元,给予房子豪经济处罚共计26194元,所缴费用列入下年度征兵工作经费。由艾亭镇政府负责督导拒服兵役青年房子豪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清罚款,若拒不执行,移交临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不得将其录用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县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对其招聘和录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办执行。
(三)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四)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升学手续。
(五)三年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六)三年内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等。
(七)将其列为《临泉县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由县委宣传部督办执行。
(八)所在乡镇派出所在其户籍信息中补入“拒服兵役”记录说明,并把处理结果打印1份交至县征兵办存档,由县公安局督办执行。
临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来源:临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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