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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共享电单车?阜阳官方刚刚回复!

刚刚发布:


‍‍日前
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留言
“建议阜阳取消共享电单车”
该网友认为
公共自行车可以满足
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需求
今天(22日)上午
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做出回复


网友留言

阜阳市目前已是全国文明城市,但共享电单车现象却严重损害着文明现象。作为一位市民特想向您提出建议取消共享电单车,大力倡导公共自行车的发展,公共自行车完全可以解决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既环保又健身,为什么还要上共享电单车,给维护文明城市增加很大难度和负担,电单车没有公共自行车安全、环保、健身,又占用很多公共资源、乱停乱放,影响市民出行、停车、行车安全,同时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闯红灯、逆行、一车多人等),还有若干年后的报废电池问题,同时它也违反公安部推行的一盔一戴,没有佩带头盔,没有牌照,发生事故处理问题等。
2017年8月交通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1、公共租赁自行车是解决短距离出行最佳方式;2、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单车,其中安徽省内滁州池州黄山宣城等城市明确表示不发展共享电单车,希望阜阳能够取缔共享电单车。恳求领导重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尽快整治电单车乱象,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建议“加大共享电动车整治力度”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城管执法局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前期阜城共享单车管理混乱,确实存在数量类型过多、车辆乱停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部分车辆无人管理等问题,给市场有效经营、阜城市容市貌及市民出行便利带来不良影响。
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2020年,市城管执法局积极联合相关市直单位,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模式。为有效治理共享单车乱象,市城管执法局集中开展了共享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对共享单车企业实行量化考核,明确共享单车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共享单车企业落实合理施划停车区域、设置停车电子围栏、增设运维人员等工作。为响应公安部推行的“一盔一带”行动,市城管执法局已要求各企业投放的共享电单车需配有头盔并安装绿色牌照。目前,阜城不仅有共享电单车,也有带固定停车桩的“小绿”可供市民骑行。
据了解,我省多个地市均有共享单车投放,根据各城市需求不同,电单车与人力车投放比例有所不同,但共享电单车投放比例均较高。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规范阜城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保障市民骑行安全,本着为民服务的理念,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更优、更高效的服务。
工作人员已向您联系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市城管执法局联系。


2020年9月
阜阳各共享单车运营主体
主动对发展规模进行总量调控
将单车撤离阜阳城区
仅留下电单车运行
目前
阜阳街头除公共自行车外
已经没有共享自行车的身影

共享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
你更爱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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