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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编制!阜师大招聘21人!(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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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 刚 发 布!
颍泉、颍东
临泉、界首等多地
企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
赶紧看看有没有符合你的岗位吧~
对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于3年内分层次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
■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学科建设的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人才,按承担学科建设层次,于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万元、1万元、5000元生活补助。
(注:民营医院和民营学校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对从市外引进(包括应届毕业生)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市级目录需求人才,经认定,3年内给予补助:
■两院院士以及相应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助(每年来阜工作累计满90天视同全职工作)。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20万元。
■省“特支计划”创新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8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10万元。
■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6万元。
■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14.4万元。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市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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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于3年内分层次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
■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学科建设的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人才,按承担学科建设层次,于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万元、1万元、5000元生活补助。
(注:民营医院和民营学校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对从市外引进(包括应届毕业生)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市级目录需求人才,经认定,3年内给予补助:
■两院院士以及相应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助(每年来阜工作累计满90天视同全职工作)。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20万元。
■省“特支计划”创新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8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10万元。
■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6万元。
■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14.4万元。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颍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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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于3年内分层次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
■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学科建设的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人才,按承担学科建设层次,于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万元、1万元、5000元生活补助。
(注:民营医院和民营学校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对从市外引进(包括应届毕业生)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市级目录需求人才,经认定,3年内给予补助:
■两院院士以及相应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助(每年来阜工作累计满90天视同全职工作)。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20万元。
■省“特支计划”创新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8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10万元。
■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6万元。
■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14.4万元。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颍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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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于3年内分层次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
■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学科建设的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人才,按承担学科建设层次,于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万元、1万元、5000元生活补助。
(注:民营医院和民营学校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对从市外引进(包括应届毕业生)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市级目录需求人才,经认定,3年内给予补助:
■两院院士以及相应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助(每年来阜工作累计满90天视同全职工作)。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20万元。
■省“特支计划”创新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8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10万元。
■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6万元。
■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14.4万元。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界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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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于3年内分层次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
■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学科建设的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人才,按承担学科建设层次,于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万元、1万元、5000元生活补助。
(注:民营医院和民营学校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对从市外引进(包括应届毕业生)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市级目录需求人才,经认定,3年内给予补助:
■两院院士以及相应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助(每年来阜工作累计满90天视同全职工作)。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20万元。
■省“特支计划”创新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8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10万元。
■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6万元。
■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14.4万元。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临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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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阜阳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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