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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警方刚刚公布!这,也算酒驾!

刚刚发布:

刚刚
阜阳交警公布一起醉酒驾驶案例
违法嫌疑人从酒吧出来
在停车场内发生剐蹭事故
因涉嫌醉酒驾驶
男子被警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10月25日凌晨1时45分,阜阳市交警二大队接报警,在阜阳市颍泉区欧贝斯酒吧停车场处,有车辆发生剐蹭,司机涉嫌酒驾。

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发现一辆白色suv在停车场挪车时剐蹭到其他车辆,司机有酒驾嫌疑。

此后血检结果显示,suv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21.5mg/100ml,属醉酒状态。


我没开车,只是挪车。”于某某当时辩称,他车辆还没驶出停车场,只是挪车。

经查,10月24日晚,于某某驾车带着朋友到欧贝斯酒吧娱乐消费,期间饮用了洋酒、啤酒等酒水。10月25日凌晨1时45分,于某某从酒吧出来,到停车场发动车辆,从停车位驶出,车辆右转时与停在旁边的其他车辆发生剐蹭。

于某某血检数值达到醉酒标准。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依法执行取保候审。


警方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小区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广场等处醉酒驾驶,仍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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