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情人节:害羞的法学先生与法学女士(求改编)
曾经在网上流传着这么一篇短文
法学人看爱情
民法:
你要约
我承诺
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单方面解除
刑法:
自从见到你
我的心
就已经被你判了无期徒刑(小编说:应该是被判处终身监禁,因为无期徒刑的话还可以通过减刑、假释出狱(gui 第三声))
物权法:
你是我的所有权人
宪法:
我由你产生
受你监督
对你负责
诉讼法:
我们结成必要共同诉讼人
提起一个诉讼
永不终审
刑事诉讼法:
是谁偷走了他的魂
眼神是直接证据
她是最佳嫌疑人
民事诉讼法:
你是我的最高法官
我的一切都在你得管辖之内
听从你的自由裁量
国际经济法: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
只为将我们之间未知的风险转移
商法:
一直守望着
等到有一天
我们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劳动法:
我们签一个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没有劳务派遣
竞争法:
你在我的
相关感情市场上
实现了独占
行政法:
因为有了信赖保护
我会追随你
直到西沉暮霭土地法:
土地法:
你是我的宅基地
可以占有、使用、收益
但不能转让
知识产权法:
你要我的版权
我保护你
生前加死后50年
继承法:
你愿意
与我爸妈一样
成为我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吗?
经济法及反垄断法:
我的心只被你所垄断
公司法:
我愿做你的一人公司
所有的股份
都只属于你一人
著作权法:
我授予你进入我新的独占许可
我们俩的爱情里
只有我和你
法理学:
不断的徘徊在取舍之间
不停的奔波在思念边缘
我的权力我的义务
婚姻法:
从《婚姻法》
到《继承法》
你我一路守法相伴
还有还有
(一)契约神圣,让情为标的
(二)许你独占,以心为归依
(三)判我无期,用爱的名义
以下故事纯属虚构,仅供模仿,切勿当真!
今天,我们跟大家讲讲害羞的法学先生与法学女士的故事!
1314年的5月20日
就读于华中某高校的赵春、陈夏、孟秋、何冬四人全部确定研究生录取结果,分别被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所中国法学名校录取。可谓是金榜题名,可喜可贺。不过他们四个人都有点沮丧,眼看着就要本科毕业了,可是自己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经常被父母催。大家也立志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中表白一下,说不定就成了呢。
于是,当天5:20在该校的宣传栏中出现了如下一则启事:
致每日朝气蓬勃,有一双明亮眼睛的男神:
您有心仪的女神吗?三年后你愿意跟我一块吗?
署名:每天都需要去图书馆占座的姑娘
当天11:11在该校的宣传栏中又出现了如下一则启事:
致温柔贤惠,文静可爱的女神:
女神你好,毕业后就要相隔千里了,我会想你的。
署名:爱你的帅哥
当天13:14在该校的宣传栏中又出现了如下一则启事:
致美丽的女神:
女神你好,我对于你的爱终生不变,你能感受到我离别的痛苦吗?祝你学业有成!
署名:努力学习合同法的司考备考人
当天15:07在该校的宣传栏中又出现了如下一则启事:
致害羞的男神:
女神你好,我对于你的爱终生不变,你能感受到我离别的痛苦吗?祝你学业有成!
署名:偏安一隅的法治青年
你能猜到他们的关系吗?你能猜到他们分别是谁吗?他们能够走到一起吗?欢迎在本文留言处分享您的答案!更欢迎大家改编这些启事,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切记,本文的写作一定是:
解释过去头头是道,似乎有理!
预测未来躲躲闪闪,误差惊人!
注:本文由问津学术签约作者独家原创,本文由本平台发布时经过了重新校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