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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 | 《哲学与公共事务》(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第50卷第3期

域外编辑部 法理杂志 2024-01-11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Vol.50 Iss.3


本期《哲学与公共事务》共有三篇文章,在第一篇文章中,作者将填补罗尔斯为理解非重叠代际(nonoverlapping generations)之间的合作而提供的论证的缺失部分。在第二篇文章中讨论的是为何人们有时不得抵抗不公正的官方行为所带来的损害。而在第三篇文章中作者提出了两个主张来说明听众什么时候对叙述者负有接受她的说法的义务。



Articles


01
Rawls and the Future: On the Possibility of Cooperation across Time罗尔斯与未来:论跨时间合作的可能性ANJA KARNEIN目前我们尚不清楚如何理解约翰·罗尔斯关于社会现有成员通过正义储蓄原则(the just savings principle)对未来成员所负责任的论述。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填补罗尔斯为理解非重叠代际(nonoverlapping generations)之间的合作而提供的论证的缺失部分。我在文章中指出,尽管罗尔斯本人并没有充分发展这一理论,但他提供了一种工具,以便于阐述几代人是如何能够共享一个目标,如何相互响应,以及如何从互动(即合作)中相互受益。通过阐述罗尔斯理论中的细节,我的方案有助于解决关于罗尔斯是否提供了代际正义的理论的争议。此外,我说明了如果罗尔斯接受我对代际合作的观点,那么就需要一种比罗尔斯所想的更全面的代际正义原则。除了储蓄的义务之外,它还包括维持正义制度的义务以及在合作背景下产生的相互回应的义务。



02
Legitimate Injustice and Acting for Others正当的不正义与为他人行事DANIEL VIEHOFF即使是善意的公职人员,偶尔也会对不应该遭受伤害的人造成不公正的伤害,这实际上是不可避免的。他们错误地逮捕了无辜的嫌疑人,并将无辜的被告定罪。他们错误地通过和执行过度限制我们自由的刑法。他们投票支持、实施和执行对某些公民造成不公平负担的税法。然而,人们普遍认为,只要这些官员善意行事,并遵守一定的制度规则,我们就不允许通过对官员施加防御性伤害来保护他们错误的无辜受害者。结果是,这些受害者可能不得不遭受我们原则上可以防止的不公正待遇。即便如此,如果一个私人基于同样善意的错误判断,施加了类似的不公正伤害,并且他们的判断与指导官员的制度判断一样可靠,我们却可以允许伤害那个人来保护受害人。本文将考虑这种不对称的处理是否、以及如何能够正当化。在澄清了一些使问题更加明确的理由后,文章将简要讨论政治哲学家们提出的主要解释,这些解释的重点是抵制官方错误会如何对无辜的第三方( 最典型的是其公民同胞)造成影响。在指出这种解释的不足之处后,本文转向了一个不那么经常被考虑的替代方案:在某些情况下,保护无辜的受害者抵抗官员的错误,对在此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官员是不公平的。特别是,如果官员为他们的人民行事(在相当具体的意义上),那么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可能会被禁止伤害官员以保护这些人民免受官员错误造成的(某些)不公正伤害。



03
What is a speaker owed?听众对叙述者负有什么义务?SANFORD C. GOLDBERG当别人告诉你一件事时,在什么情况下你应该接受她说的话?在这篇论文中,我提出了两个主要的观点来说明听众什么时候对叙述者负有一个接受她的说法的义务。首先,虽然对这个问题的认知性回答将使我们避免必须将伦理和正义的规范与适当地接受另一个人的说法的条件联系在一起,但证据被污染的可能性表明了没有一个认知性的回答是充分的。其次,基于此,我们应该接受一个混合的答案——没有受污染的证据——根据这个答案,我们对叙述者负有义务去接受她的说法——如果(1)叙述者的叙述有知识根据;(2)将所有的“被污染的证据”从一个人的全部证据中排除后,调整后的全部证据支持这样一个假设:叙述者的叙述有知识根据。




译者

吴少华,蒋子怡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校对

张峰铭,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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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 | 周珍珍 赵熙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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