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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嘲笑香港法治社会早已沦为笑柄,有1.1万人点赞

华兴兴 华兴评论 2019-08-31

今天一早,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消息,标题是《警察举个枪,还要经暴徒允许?》,怀着好奇,我点了进去。


文章阐述称8月25日晚,香港警察在荃湾被多名激进示威者围攻,最后被逼得不得已鸣枪示警。然而,港警这一极其忍耐的做法,却被香港媒体质问“为何开枪?”。


原来香港媒体因质问香港警察为何开枪已经被文章作者定性为暴徒了。


接下来就开始批评嘲笑香港媒体为“毒媒”,并嘲笑香港法治社会早已沦为笑柄。见下面文章截图:


文章指出,香港媒体如此猖狂的病根有两条。一是没有制定新闻媒体从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也就是说,过去港府对媒体一直是缺乏管理。二是香港法院对整个社会的纵容。今天所谓的香港,所谓的“法治社会”之说早已沦为笑柄。香港的社会,现在哪里有任何法治可言?香港,是有法可依还是有法必依,再或是违法必究?这些,都没有!这样的一个社会,哪里有什么实质性的“法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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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百度了香港新闻媒体从业的相关管理规定,在香港, 新闻自由在实践中是要接受两个规限的;一是法律规限, 二是道德规限。新闻自由的定义, 在于出版或广播之前不受检查禁制, 而并非在出版后毋须承担法律责任。传媒是在法律规限之内行使新闻自由权利的。 在法律以外不另加行政权力限制;遇到传媒机构或新闻工作者有违反法律的, 按照法定程序起诉,由法院独立审讯和依法判决。


也就是说,香港媒体属新闻自由,受法律和道德规限,但不受行政干预,与占豪指出的香港媒体没有相关规定和约束完全是两码事。


笔者再查看大陆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指出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可见,香港和大陆的新闻工作者还是有区别的,香港的新闻工作者在资本主义框架下行使职权,大陆的的新闻工作者在社会主义的框架下行使职权。


那么,香港法治是不是像占豪所说没有任何法治可言呢?基本法也明确指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同时规定了香港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中央政府既然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就特在有别于大陆其他地区,不能把香港和大陆其他地区混为一谈。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坚持如下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为了保持司法独立,香港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法律规定任何人干涉司法公正为违法行为;法官采用高薪制、终身制。


 2、遵循判例原则。具体体现在:(1)终审法院的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及其自身具有约束力;(2)区域法院的法官不受本院先前作出的判决的约束,但必须遵循上级法院的判决和自身审理的上诉判决;(3)裁判署法庭受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判例的约束,除此之外,不受任何其他法院包括区域法院判决的约束;(4)区域法院和裁判法院的判决一般不具有判例的约束力;(5)其他普通法使用地区的司法判例可作为参考。


3、公平的诉讼程序原则。香港的公平诉讼程序原则非常严格。在刑事诉讼中,公民因犯罪嫌疑被拘留,在未判决前的拘留期内,享有大量的权利,其中包括打私人电话、递送私人信件的权利、沉默权和获得法律援助权等。     

   

4、陪审原则。香港在审理重大刑事、民事案件时实行陪审制度。在香港,陪审团原则上仅适用于高等法院,区域法院不设陪审团。此外,死因裁判法庭研究死亡原因时,死因裁判官可与3人组成的陪审团一起出席聆讯。陪审团一般由7人组成,但也可经法官下令由9人组成。香港法律规定陪审员是公民的一项司法权利和义务,除某些人士可豁免出任陪审员外,凡年龄在21岁至65岁,有英语能力的香港居民都可以被选为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法律问题由法官决定,判案定罪是陪审团的事。 


据香港《明报》(2019年3月1日)报道,一份由独立机构“世界正义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发布的报告共访问逾12万户家庭和3800位专家,透过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法规执行等八个项目,衡量126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治情况。法治指数最高的依次为丹麦、挪威和芬兰。排名最低的三个国家则是委内瑞拉、柬埔寨和刚果民主共和国。中国大陆在全球排名第82位,中国香港在全球排名16位。


而之前的“世界正义工程”发表了2017年全球法治指数报告,在有关“秩序与治安”的评审排名中,香港在全球11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四,成为全球治安与秩序最好的地区之一。


可见,香港的法治环境历来一直很好,不能因为这次香港事件就把香港的法治一棍子打死。


当然,摆这些事实并不是庇护香港暴徒。如果是暴徒,我们相信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香港有独立的司法制度,还轮不到一个大陆自媒体指手画脚,冷嘲热讽。


其实一个自媒体对香港冷嘲热讽也就算了,说明我们新闻也越来越自由了。


我们担心的是竟然有1.1万人点赞“在看”,有3645人点赞“荒唐至极、可笑至极”留言,有3521人点赞“我已经屏蔽香港这个关键词了,越看越恶心”留言。



这种义和团式的情绪调动对于解决香港问题反而会起坏作用。我们提倡和平对话解决问题,用法律途径解决乱港分子。爱国要理性,而不是无脑式爱国。


然而,“一国两制”才是解决香港问题的基础和法宝。所以近日,全国港澳研究会在深圳举办“重温邓小平同志关于香港问题的重要讲话,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专题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来自港澳以及内地的多名专家先后发言表示,重温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有利于正本清源,准确分析香港当前局面的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表示,邓小平先生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创立者,其有关“一国两制”构想的系列重要讲话,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非凡的洞察力、预见性,至今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我们坚持一国,反对任何形式港独。一国是底线,谁要触犯的话,我们坚决拥护中央强烈干预。但同时尊重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香港就是香港,属于中国但不同于大陆,如果把香港当做大陆城市对待是行不通的。爱中国包括爱中国香港,奉劝那些屏蔽香港的无脑族们歇歇气吧,别再给中国添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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