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 热搜 🔥
1
1
2
123456
3
法明传[2024]173号
4
中共中央
5
赵紫阳
6
南京李志
7
妈 分享 回
8
中美友好合作故事
9
写小说
10
百度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
热搜
🔥
1
1
2
123456
3
法明传[2024]173号
4
中共中央
5
赵紫阳
6
南京李志
7
妈 分享 回
8
中美友好合作故事
9
写小说
10
百度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法明传[2024]173号:1月1日起,未用示范文本提交起诉状,部分法院将不予立案
法明传[2024]173号:1月1日起,未用示范文本提交起诉状,部分法院将不予立案
2025.1.1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进应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附下载链接)
法明传[2024]173号: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附下载链接)
2025.1.1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进应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附下载链接)
生成图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查看原文
其他
医疗费用“零自付”!佛山累计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佛山医疗保障
2021-06-25
佛山医疗保障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
关注
2月6日,
佛山首例确诊重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陈先生,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ICU、感染科、急诊科等多科协作精心救治,顺利康复,痊愈出院。
该患者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佛山市收治的首例确诊重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也是广东省至今为止第2例成功康复出院的新冠肺炎重症患者。
此次治疗,陈先生的医疗总费用为59265.70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56302.41元,剩余个人自付费用由医院垫付,财政给予补助,陈先生无需支付费用。
截至2月7日,佛山累计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全部医疗费用实现“零自付”。
根据佛山市医保局印发的《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确诊及确认疑似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佛山市医保局切实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和省医保局“五个全部”精神,确保确诊及确认疑似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END——————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微信运维团队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长按可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title}}}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