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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防疫 | 佛山一居民隐瞒疫情地旅居史,确诊后致200多名群众被隔离

佛山政法 2022-10-09


2月14日,佛山市检察院通报:三水区一居民从疫情重点地区自驾车返粤,隐瞒其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并外出活动。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导致该村5名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200余名群众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

据了解,1月25日,丁某某一家三口从疫情重点地区自驾返粤,26日回到三水区乐平镇某村家中,抵家后,丁某某在村委工作人员排查询问时隐瞒其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并外出活动。

2月8日,丁某某身体出现不适,后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丁某某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未在家隔离仍外出活动,导致该村5名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200余名群众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丁某某立案侦查。

三水区检察院获悉案件后,检察官迅速介入,了解具体案情和取证情况,对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2月12日,佛山市三水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检察机关表示,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把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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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发布、佛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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