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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法院依法严惩36宗涉黑恶寻衅滋事犯罪
01
拦截车辆索要钱款4人获刑
2018年3月至4月期间,陈某细、陈某劲、陈某均、陈某新4人带领其他村民在佛山某村村道入口拦截施工车辆,以村道上已经竖立一块内容为“大货车违规进入村道,罚款10000元”的牌子为由,要求对进入村道的施工车辆进行罚款,不交罚款便不让车辆离开,先后6次索要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2000元,并造成某工地受到重大损失。
法院判决
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细、陈某劲、陈某均、陈某新结伙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陈某细还非法持有枪支。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细有期徒刑四年,其余3人均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02
组团以恐吓等方式追债2人获刑
法院判决
03
滋扰他人霸占工程7人获刑
法院判决
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波、何某明、张某杰、陈某武、黎某禧、梁某杰、张某添等人,结伙随意殴打他人,为非作歹,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冯某波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04
肆意辱骂村委会工作人员4人获刑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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