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速裁” 多元解纷的“佛山实践”
2020年4-10月,佛山中院集中速裁团队和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共收案12931件,结案12151件。其中,诉至佛山中院的纠纷中有11.27%的案件通过和解中心解决,46%的案件通过速裁快审解决,42.73%的案件通过专业化精审解决。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
01建立解纷新模式
“你们是合作多年的老朋友,双方在业内都很有口碑。这个纠纷双方都有责任,如果非要在法庭争个胜负的话,不仅彼此将失去一个长期合作伙伴,而且双方商誉都可能受损……”一番劝解下,双方最终同意和解。持续一年之久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2019年6月佛山市、区两级诉前和解中心成立
诉前和解中心是设立在佛山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下的一个独立诉前调解机构,由佛山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佛山中院牵头建设,配有专门的工作机构、专职的调解队伍、专项的调解机制,及法院专业的支持,有效确保了和解中心诉前服务的专业性、高效性和权威性。目前,该中心主要针对法院前置分流的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28类民商事案件进行集中诉前调解。
“和解中心积极联合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工会、妇联、市贸促协会、市侨联等多家单位,建立起一支由专职调解员、行业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专业调解队伍。”崔景诚说,“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共有25名工作人员。其中,专职调解员共有15名,均具备法律专业学历或调解工作经验。”
“我们计划进一步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将其打造成与‘全科类医师’一样的调解团队。通过发掘调解潜力、发扬调解特长,最大程度发挥专职调解的独特解纷优势。”崔景诚表示,相较于诉讼,在诉前和解中心进行调解有着“省时、省钱、省心”的优点,“以民商事诉讼为例,一般诉讼时长为三个月到半年不等。但在诉前和解中心,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且不收取任何调解费用。”
为了有效提高诉前调解的针对性,诉前和解中心还根据案件类型、调解员的专业及从事行业等,进行“对口”分案。对于普通案件,诉前和解中心将纠纷随机分配给“全科类”专职调解员开展专职调解;部分特定类型的纠纷如劳动争议、医疗、金融等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则会优先分派给相关领域的“专科类”行业调解员。
02打造“智慧”解纷新平台
“很方便,节约了时间和成本!”短短一个小时后,双方的劳资纠纷圆满解决,当事人为网上调解平台的智能便捷点赞。该劳动争议案件的顺利调解,就是诉前和解中心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线解决纠纷、减少群众诉累、提高调解实效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佛山两级法院始终牢牢把握诉讼服务和纠纷化解两个关键性环节,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与诉前和解中心“双中心”建设,依托互联网,打造“智慧”的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力度。
“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应用,实现信息录入、线上调解、协议生成等全流程线上进行的工作模式。此外,通过建立调解员智库,对接‘粤公正’小程序,推广远程视频调解。当事人可使用电子签名等在线方式确认调解协议和笔录。”崔景诚说。
据介绍,诉前和解中心通过开发在线调解平台、建立调解员智库、推广远程调解、推动在线履行等系列举措,全面覆盖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反馈等各项流程。除此以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还与法院诉讼服务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融合对接,实现与法院审判数据、资源、信息的共享互通,通过同类案例分析、裁判结果比对等技术应用,为调解员、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指引。
2020年1-10月,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12.93%的案件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办结。疫情期间,该诉前和解中心通过线上调解方式成功办结的案件占比更是达到办案总数的38.46%。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少跑腿、不跑腿。
“解纷模式的智能化、信息化,实现了地区解纷资源网上汇聚,调解数据网上流转。”佛山中院副院长郑道永表示,接下来,佛山两级法院还将强化诉讼服务大数据分析,推动线上调解平台与佛山市社会共治智云平台对接,为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智慧支撑。
03构建“诉调对接”解纷新机制
“调解不成的案件将由速裁团队优先审理,调解中所固定的无争议事实及案件争议焦点,能为速裁审理提供参考。”张莹介绍说。
上述案件转入速裁程序后,从立案、线上开庭到出具裁判文书仅仅用时4天。
04建立行政纠纷解决新方式
这是一次特殊的调解。与以往调解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民事纠纷不同,当事人一方是五金制品厂,另一方则是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吴裕滨成功化解的,正是一起行政复议纠纷。
2020年6月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立
据介绍,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是诉前和解中心的内设机构,负责相关行政案件的审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和解中心成立以来,为了确保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的权威性和可预期性,佛山中院全面加强行政争议和解与司法裁判在工作流程和效力确认等方面的对接配合工作,并修订出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速裁工作规程(试行)》。
“根据速裁工作相关规定,经审前和解中心调解成功的行政案件,由集中速裁团队依当事人申请出具撤诉裁定或调解书。针对调解不成的案件,通过‘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快速流转,由专业行政审判庭开展案件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模式。”据崔景诚介绍,对属于佛山市两级法院受理范围且适宜先行调解的一、二审行政案件,由法院先行登记“行诉前调”案号,再委派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开展调解。对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下、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形的行政案件,将适用速裁程序在一个月内审结。
“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前应查明违建行为人”“行政机关规范流程操作应注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履行协议不以损害是否实际发生为前提条件”……翻开调解员使用的调解指南,里面收录着近年来佛山两级法院行政审判的典型案例。从简要案情、裁判结果、裁判要旨到法律评析,案例汇编对相关法律问题和纠纷处理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提出建议。
除了编写上述实用工具书外,佛山两级法院还推动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台账,为调解员日常化解行政纠纷提供积极指引。如今,审前和解中心每天都有法官轮值坐班,调解员在解纷过程中如遇到法律相关问题可及时寻求专业支持,凸显司法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撑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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