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 引领社区新品牌

佛山政法 2023-10-07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共同任务,是树立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在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第四党支部积极开展落实为民办实事行动。2021年3月18日,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光发与狮山镇罗村管理处相关责任人就“如何提高报到党员服务社区的效益”展开座谈调研并取得良好效益。



座谈指出

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在服务居民群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党员被动参与多,主动参加少社区临时事务多经常活动少,考核应付差事多,实际效果少。


针对以上问题,座谈会针对如何提高报到党员服务社区的效益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达成共识。


会议认为

一要

强化党员在党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带头参与,带头报到,带头服务,督促单位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各项活动,主动关心需要做什么自己能够做什么希望做什么,充分发挥在职党员最大优势,激发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要

创新服务活动载体,引导在职党员通过QQ群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提供民事代办、技术培训、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网上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红色教育、民俗节庆、道德论坛、关心关爱残疾人和空巢老人等特色鲜明的志愿活动,充分调动在职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三要

严格评议反馈机制,定期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进行反馈,年末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议,对表现突出的,在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对未参与活动的进行通报批评,逐步建立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长效机制。

罗村管理处结合工作实际,为更好的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并加强基层党建,分别以“党建、综合治理、民生保障、安全维稳、文化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展开交流并表示“让找到“家”的党员在社区扎住根实现社区与在职党员、辖区单位上下齐心拧成“一股劲”,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增强居民认同感、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惠及辖区百姓”。蔡光发建议“为在职党员,社区应根据他们的空闲时间来安排社区与"作双报到”党员之间的集结模式,真正的发挥他们的实际作用,这需要社区结合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实践出经验,围绕社区发展再结合“双报到双服务”的自身实际,整合报到党员“大数据”打造党建引领下的新品牌,以一个新姿态参与社区建设治理中来”。


往期回顾

01

大事儿!快接电话!

02

我为群众办实事(28)|小卡片大作用!“暖心护航卡”这样守护“小小少年”

03

党史微课(6)|廖锦涛故居:铮铮铁骨的热血记忆!


“佛山政法”视频号已上线
传递政法权威信息探讨政法热点话题展示政法干警风采

来源:佛山市委政法委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