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公布2023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吐鲁番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监督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年内累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353家次,检查校园周边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560家次,予以当场行政处罚2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3份,一般程序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1.7万元,现将部分违法典型案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案例一、高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新疆某餐饮管理公司承包经营吐鲁番某学校食堂拒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3年上半年,高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餐饮管理公司承包经营的吐鲁番某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规定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予以警告处罚并限期责令改正。下半年,高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其采购的肉类及其制品未索取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内容缺失较多。该公司作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主体,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10000元。
案例二、鄯善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鄯善县二中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过期失效食品案
2023年上半年,鄯善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鄯善县二中周边某米粉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店食品处理区发现2个批次的泡椒底料、酸菜底料共计75公斤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该75公斤食品原料,并处罚款5000元。案例三、托克逊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托克逊县第一小学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过期失效食品案
2023年9月,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托克逊县第一小学周边某炒饭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店食品处理区发现1袋超过保质期的来得炒香辣酱、1袋超过保质期DAK沙拉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四、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原示范区某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食品留样案
2023年9月,吐鲁番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在对原示范区某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同时还发现该幼儿园食堂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从事经营(超范围制售凉菜),且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履行不到位,部分购进的食品原料未留存相关记录及凭证。该幼儿园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限期责令改正。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案例五、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昌区某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食品留样、食品贮存案
2023年9月,吐鲁番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在对高昌区某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同时还发现该幼儿园存在散装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食品处理区未设置专用废弃物存放设施等违法行为,该幼儿园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限期责令改正。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2024年,吐鲁番市将持续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各级教育、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市食安委的统一安排,细化任务分工,真抓实干促落实,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编辑:向荣
审核:文志辉 李艳芳
终审:孟晓明 王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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