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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称“流量被劫持” 诉请赔偿人民币100万元

     因认为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线的9.2.4版本“易车”APP存在强行劫持淘宝网流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我院现已受理此案。


一、本案“看点”


    本案系涉嫌通过流量劫持实施不正当行竞争行为的互联网新类型纠纷。如何合理界定正常争夺客户资源与违反客户意愿劫持流量的行为边界,并据此确立相应司法认定标准亟待司法予以明晰。



二、案情速递


原告诉称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系淘宝网经营者,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系“手机淘宝”应用软件的开发者,为用户提供并许可在手持移动终端使用淘宝服务的软件系统。被告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易车”手机客户端软件的运营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两原告发现,被告上线的9.2.4版本“易车”APP存在强行劫持淘宝网流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表现为:在手机iOS系统中,用户安装易车APP之前实施在支付宝中打开手机淘宝,在钉钉APP中点击手机淘宝商品链接,通过UC浏览器打开淘宝网链接,通过Safari浏览器打开淘宝网链接等行为时,系统将自动询问是否跳转到淘宝APP,用户同意后跳转至淘宝APP;但在安装易车APP之后,相同操作却被询问是否跳转至易车APP,用户同意后遂跳转至易车APP。

原告认为

    淘宝网拥有的高活跃度用户数和巨大访问流量是其商业价值所在,能持续为平台及商家带来商业利益。被告通过技术手段强制进行应用间跳转,无正当理由迫使用户转至与其完全不同的页面,该行为直接劫持了原属于淘宝的流量,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且该行为极易让公众误认为被告与两原告存在某种关联关系,混淆服务来源,降低原告用户评价,损害原告商誉。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背景知识


一、什么是流量?

一般认为,网站流量(traffic)是指网站的访问量,是用来描述访问一个网站的用户数量以及用户所浏览的页面数量等指标,常用的统计指标包括网站的独立用户数量(一般指IP)、总用户数量(含重复访问者)、页面浏览数量、每个用户的页面浏览数量、用户在网站的平均停留时间等【详细说明:访问流量包括哪些主要统计指标。流量也是决定一个网站价值的因素】。

二、什么是流量劫持?

一般认为,流量劫持广义上包括了域名劫持与数据劫持。域名劫持通常是指通过攻击或者伪造域名解析服务器的方式,将访问目标网站的域名恶意地错误解析到另外一个地址,导致用户无法正常访问目标网站。数据劫持,主要是指对于请求访问目标网站后返回的数据内容,在其中强行加入弹窗或者嵌入式广告等未经请求的内容的行为。


本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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