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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枫性侵事件疑反转!背后真相被扒出:“装什么装,不就是为了让人玩的吗?”

阿浪 漫言情 2021-11-01


作者:阿浪

来源:看书有道 ( ID:ikanshu  )


 

继吴亦凡之后,主持人钱枫被曝性侵。

 

8月24日,微博一位名叫“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的网友发布了一篇长文。

 

文章开头,她便开门见山的表示:

 

“我被强奸了,强奸犯是湖南卫视主持人,钱枫。”

 

 

由于文章篇幅过长,阿浪提取了里面的关键信息出来:

 

1.2018年,小艺参与了湖南卫视《天天向上》的录制,并与钱枫结识。

 

2.2019年2月14日,她第一次与钱枫见面,聚会上,钱枫劝小艺喝了很多果酒,小艺瞬间意识模糊,她怀疑酒里被下了药。

 

3.当晚,小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钱枫带去家中,并发生了性关系,钱枫说自己有做“避孕措施”。

 

4.事后,小艺经过对网约车还有小区监控进行调查,证实自己在被迫的情况下,遭到钱枫的性侵,于是她报了案。

 

5.经过一番调查后,事件却没了下文,小艺瞬间崩溃!直至今日,她仍旧没有走出阴霾,所以决定将此事公布。

 

与长文一同放出的,还有她与钱枫的聊天记录截图,以及小区监控视频截图。

 

 

这条长文一发出,“钱枫被曝性侵”的关键词便冲上了热搜。

 

很快,小艺便发布了第二条微博,内容是一条监控视频。

 

从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出一名男子扶着醉酒的女子准备回家。

 

在等电梯的过程中,女子摔倒了几次,身体也有挣扎的动作。

 

但最后,她还是被男子拖进了电梯,带回家中。

 

据小艺表述,这名女子是她自己,对方则是钱枫。

 

 

这条视频一发布,在网友眼里基本盖棺定论:钱枫是强奸犯。

 

紧接着,湖南卫视官博便发声,宣布暂停钱枫一切工作。

 

这一行为,让事件的真实性变得更加可靠。

 

 

然而,直到当天晚上十一点左右,上海警方发出一则通报。

 

称经过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如有异议可提供其他证据。

 

这一组通报,令整起事件引来了巨大的反转。

 

 

目前小艺表示将整理所有证据,天亮了就报案。

 

截至发文之前,这起事件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对于钱枫是否性侵,我们也不好妄下定论。

 

相信警方,相信正义会到来,不传播谣言,这是我们如今能做的。

 

但随着通报的发出,网友对小艺的态度却来了个360度的改变!

 

网友们先是对她身份进行猜测,认为她是“外围”女,想炒作!

 

 

还有人扒出了她的社交帐号,由于照片拍摄性感,于是对她进行疯狂的“荡妇羞辱”。

 

 

所有的点,都指向“女方不是好人,就算被性侵也活该!”

 

而最让我不能忍的,是不少男性网友说这一类观点:

 

“半推半就”发生性关系,不算强奸!

 

 

何为“半推半就”?

 

在不少男性眼里,所谓的“半推半就”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

 

女生说“不要”,其实就是“要”!

 

在日常的生活里,身边所有的人包括媒体平台,都在宣扬女性的“小心思”。

 

说不要购买某件物品,其实是要。

 

说不想对象哄自己,其实是要。

 

说不用接我,太麻烦了,其实是要。

 

……

 

不少影视作品,更是将这一结论搬到了剧情之中,让其生根在观众的思维里。

 

 

爱情里,确实需要一些两个人心领神会的时刻,这点能成为感情的调味剂。

 

但对于“性关系”来说,没有什么心领神会,更没有所谓的半推半就。

 

所有的正常、合法的“性关系”,都需要经过对方的“性同意”。

 

一切违背对方“性同意”的行为,都叫做性侵犯!

 

今天,我不想随意揣测这起事件,只想通过这起事件,让所有人,特别是男性们明白:

 

什么叫做女性的“性同意”。


 

何为“性同意”?

 

按照官方的解答,是这么说的:

 

“性同意”是所有参与者之间明确的、自愿的性行为协议。

 

性同意只有通过可以相互理解的言语,或行为明确表示出来才是有效的,沉默或不反抗并不构成性同意。

 

任何没有获得性同意的性行为均为“性暴力”!

 

通过官方的解释,我们可以很明确的明白:

 

想要获得性同意的性行为,必须是得到对方“认同”和“知情”的两点必要条件!

  

 

我们来先来聊聊“认同”这点。

 

或许是现实中各种“真实事件”的发生,无数的男性从骨子里就认为女性对性关系的“认同”,在于她是否愿意与你共处一室。

 

“我和她开房了。”简单的一句话,在如今已经成为了所有人之间的共识。

 

以至于如果想和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话,“开房”成为了关键步骤。

 

“开房”等于“发生性关系”的观念,深入所有男性脑海中。

 

他们不会考虑,进入私密的房间内,对方对发生性行为是否认同。

 

只要把房开了,一切便能顺利成章,一步到位。

 

知乎上某网友的提问

 

这种偏执的遐想,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性观念的开放,变得愈发膨胀。

 

发生性关系的“关键必要条件”,也从开房,逐渐变得更加广泛。

 

“她和我接吻了,是性行为的默许。”

 

“她和我约会穿的很‘欲’,是性行为的暗示。”

 

“她看我的眼神很‘撩’,是性行为的引诱。”

 

……

 

某知名作家,更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过:

 

“女性跟一个男性单独吃饭看电影,就是答应和他上床了。”

 

 

发现没有?这一切都是来自于男性的幻想中。

 

不知是否因为日本“小电影”的冲击,男性对女性的一些行为举止,习惯性的理解为对自己“发出的讯号”。

 

女性内心会有性幻想,这点一旦被某些男性知道,就成为了他们性侵犯的动机。

 

好比最近发生的那起“全季酒店性骚扰”事件。

 

一男子赤身裸体在酒店走廊徘徊,并频繁敲响各个房门。

 

最终一位名叫“花花”的女孩因没关好房门,被该男子直接闯入。

 

面对一脸惊恐的花花,男子却默认为她是为其“留门”,并叫嚣到:

 

“装什么装,不就是为了让人来玩的吗?”

 

说话间,他便脱下了内裤,大胆露出隐私部位。

 

 

好在这起事件最终没有酿成悲剧,男子被警方逮捕拘留。

 

但受害人花花,却留下了一辈子无法抹去的阴影。

 

这场闹剧,完全由该男子内心的肮脏思想引发。他的思想里,频繁敲响酒店房门,如果有女性开了门,即为对方与其发生性关系表示“认同”。

 

这看起来邻人匪夷所思,但确实无数人行为的一种缩影。

 

  

在日常生活中,难道没有获得熟悉女性的“性认同”,与其发生关系了,就算合法行为了吗?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有一些幻想,无论是邪恶和可怕的,但只要这种幻想没有付诸实践,那么它在法律上就没有意义。

 

反之则是知法犯法。

 

罗翔教授曾经说过:

 

“男人的性梦并不代表男人的性现实,女孩的性幻想也不等于她们真正的愿望。”

 

所以,无论你的幻想多么大胆,但女性一旦说出“不”,那就是“不要”、“拒绝”、“不允许”。

 

你以为的“你情我愿”,其实是给对方留下终生阴霾的“性侵犯”!

 


除了“女人说不要就是要”之外,你一定还听过这句话:

 

“女人不喝醉,男人没机会。”

 

这句话,在酒桌上被男性奉为“经典名句”,他们趋之若鹜,把灌倒桌上女性当作一场“战争”的胜利。

 

被带回家的女性,则是今晚属于自己的“战利品”。

 

在伊朗,女性唱歌被视作勾引男性犯罪。

 

在欧美部分国家,女性舔冰激凌被称为“性明示”。

 

在中国,女性在酒桌上喝醉了,就是给男性“机会”。

 

曾几何时,在国内各个酒吧里流传着各种“捡尸神化”,即男性将喝醉的倒在路边不省人事的女性抱走,并发生性关系。

 

第二天起来,谎称“双方酒后乱性”。

 

 

“喝多了”,简单的三个字,在男性眼里,是万能的“逃罪密码”。

 

在女性的眼里,却是“万丈深渊”。

 

人们总喜欢用“他喝醉了”,来作为男性做坏事的托词。

 

用“她喝醉了”,作为女性遭遇坏事的原因。

 

而事实上,一句“喝多了”真的就能够为男性的性侵做“辩护词”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按照“性同意”的准则中,除了“认同权”之外,还有一点关键因素就是“知情权”。


所谓“性知情权”,是指女性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明白即将发生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知晓要发生的地点、对象、时间等。


在知情后,她有权选择同意,或者拒绝。

 

但女性如果处在醉酒状态下,她意识不够清晰,无法明确的表示拒绝。

 

此时的她,也同样不清楚自己身处何处,身边的人是谁,自己是否想要发生性关系。

 

她无法判定之后自己会经历什么,就不存在“默许”和“无声认同”等行为。

 

她没有说“好”,就代表她没有同意认可性行为。

 


所以,不要再拿“酒后乱性”当作性侵的挡箭牌了。


从“吴亦凡灌酒诱奸”,到“某大厂高管性侵女员工”,再到这两天发生的“酒吧猥亵醉酒女生”。

 

所有的加害方最初都是以抱着侥幸的心理开始,以被警方逮捕结束。

 

 

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已经逐渐觉醒。

 

正如都美竹决战顶流明星,她放话:

 

“我的人生是毁了,但我不能毁了她们,这一次,是决战!”

 

正如被性侵女员工硬刚大厂,她直言:

 

“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是豁出去的决心。”

 

一句“清白名誉大于命”就能绑架女性的时代,早就过去了。

 

那只酒桌上伸出去的手,是该被狠狠按下!

 


写这篇文章,不是所谓的“教女孩如何保护自己”,这块的内容已经有太多太多了。

 

但有哪一条,真正能从源头上杜绝“性侵犯”的发生吗?

 

正如《一个母亲的复仇》里那句台词说过的:

 

我教了我女儿二十年如何保护自己,可你却一秒没教过你儿子不要伤害他人。

 

 

真正应该被教育的,是那些加害者,而不是被害者。

 

罗翔教授曾经说过:

 

我们不能以男性的幻想和偏见来要求女性。

 

即便多数男性都认为女性的消极反抗只是“装模做样”,这种错误认识也不应当为法律所纵容!

 

有太多男性,不懂得尊重女性的“性同意”了。

 

他们一味的幻想,并且用实际行动来满足自己的幻想,从而导致女性频繁受到伤害。


但希望看完这篇文章之后,所有的男性朋友们能够明白,并且告诉身边的同性友人:


什么叫做女性的“性同意”,以及违反“性同意”的后果。


同时,也希望那些被无视“性同意”而遭到伤害的女性,不再被众人恶意揣测!


不管过程中经历过什么,她们始终受害者,不该遭受“荡妇羞辱”!


文章最后,我恳请大家,无论是“点亮在看”还是分享;

 

尽量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们在这宣告的一个事实:

 

“没有同意,就是性侵!”

 

— END —


作者: 阿浪, 资深花式拖稿选手。努力不让任何一次思考,变得毫无意义。文章来源:看书有道(ID:iikanshu),一个文艺又理性、严肃不失温情的公众号,每晚21:30,用阅读和思考,陪你一起对抗这个时代的焦虑。原标题:《钱枫性侵事件反转!背后真相被扒出:“装什么装,不就是为了让人玩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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