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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金堂法院进社区公审涉毒案件

“出利剑、斩毒瘤、树新风”。为深化毒品案件综合治理、强化毒品案件打击宣传力度,7月18日,在县禁毒办指导下,金堂法院协同淮口街道在水韵澜岸广场召开禁毒教育现场警示大会,公开审理一宗贩卖毒品案件。各村禁毒小队、淮口治安巡逻队、淮口各酒店(旅馆)经营户、社区群众等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大会。



案件经过


2022年5月初,易某(另案处理)电话联系户籍地在金堂转龙镇的被告人周某某,告知其有毒品欲出售,要求被告人周某某帮助其联系购毒人员,被告人周某某随即电话联系张某某等人,双方达成毒品交易意向。同年5月10日,易某与购毒人员张某某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办案民警当场抓获,并在现场车内查获白色晶体一袋,经称量,白色晶体净重47.9克。经成都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袋白色晶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2023年2月20日,被告人周某某被办案民警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


庭审中,被告人周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金堂法院在公审后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宣判后,法官结合案件情况,为旁听群众开展禁毒知识宣教,讲解毒品危害及厉行禁毒方针政策,释明即便仅在贩卖毒品过程中起介绍、联络、开车等作用,也会触犯相应法律,被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今天的庭审十分震撼,今后,将从自己做起,远离毒品,并向家人、朋友警戒毒品犯罪的后果。金堂法院也将结合“毒品犯罪治理法官工作站”运行,携手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强毒品综合治理,营造绿色无毒环境。





供稿/ 朱俊霖

校审/ 杨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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