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热点 深耕专业丨京师深圳律所执行业务专业委员会开展“2023年《公司法》修订对强制执行业务影响”主题研讨活动
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新《公司法》,本次修订是1993年《公司法》实施以来的第六次修改,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为探讨该次修订对于强制执行业务的影响,2024年1月30日,京师深圳律所执行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特开展“2023年《公司法》修订对强制执行业务影响”的主题研讨活动。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执委会主任罗建斌,执委会副主任吴三龙、孙童伟、王滔,执委会秘书长潘和春、执委会副秘书长黄杰、梁文荣、黄倩芸,执委会委员李欣键、阳建开、刘娟、王君茜、林豹、曾文苑、张楠以及邓高烈、任文迪参与此次主题分享会,京师深圳执行业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杰律师担任分享人。
黄杰律师通过比对现行《公司法》以及新《公司法》的变化,从投资人关注的“五年实缴”、“加速到期”、“董监高多种情境下的赔偿责任”到扩大律师业务的“代为查阅、复制公司资料”等内容进行了分析解读。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执委会主任罗建斌
交流分享过程中,罗建斌主任提到新《公司法》加强对股东、董监高、实控人的义务,尤其是新成文的“五年实缴”和“加速到期”内容能够给一些注册金额巨大而出资期限遥遥无期的公司敲响警钟,之后实务中意图通过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及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保护规则进而逃避债务、拖延执行案件中股东承担责任的期限等逃废债手段也将大幅减少。一体两面的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也会导致律师在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业务时能要求股东承担实缴金额的范围大幅缩小,之前常用的追加、变更路径也许需要面对转型。
本次分享主题是律师紧跟法治建设、服务市场需求的“必修内容”,与会律师对新《公司法》进行充分的解读讨论的过程也为律师开展执行业务提供了启发。京师深圳执行业务专业委员会致力于深耕强制执行业务领域,将每月定期开展强制执行业务领域的主题分享,也期待之后能够带来优质的法律作品为同行、客户提供更多执行有力工具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