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2018年风电政策汇总整理(上)
我们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风电行业的政策和规划,如有不全,望指正。关注“风能专委会CWEA”公众号,在后台回复关键字“2018风电政策”下载政策文档。本期为2018年度上半年的政策汇总,下半年汇总整理敬请关注下期。
《河北省2018-2020年分散式接入风电发展规划》
河北省发改委
2018年1月22日
内容摘要规划指出,河北省2018年到2020年全省规划开发分散式接入风电430万千瓦。除此之外,到2025年力争累计装机达700万千瓦。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河北对全省13个地市的风电发展进行了有针对性细化布局。其中,石家庄的规模最大,根据土地、电网条件落实情况,规划开发规模46.6万千瓦,2020年前开发41.1万千瓦,其余5.5万千瓦2025年前开发。
《关于开展全省已建陆上风电项目生态修复工作检查的通知》
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环保厅等6部门
2018年1月24日
内容摘要通知指出,要专项检查重点针对项目道路建设、风机周边防护、青山挂白治理、弃土弃渣等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情况,并且对生态修复等级评判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针对专项检查结果,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风电企业,林业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发改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生态修复工作不达标、效果差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的,暂停其上网电费结算。
《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18年1月26日
内容摘要规则指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为已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伏),以及经市场准入的电储能和可中断负荷电力用户。自备电厂可自愿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在风电场、光伏电站计量出口内建设的电储能设施,其充电能力优先由所在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使用,由电储能设施投资运营方与风电场、光伏电站协商确定补偿费用。
《京津冀一体化可再生能源消纳实施方案》
河北省发改委
2018年1月29日
内容摘要通过加强电力协调调度,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充分发挥华北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有效解决冀北地区弃风弃光问题,促进京津冀可再生能源健康协调发展。复函指出,实施方案为每年富风季,即每年十月至次年四月,2018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国家电网华北电力调控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京津冀一体化可再生能源消纳。
《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河南省政府
2018年2月6日
方案提出,要加快开发风电资源。持续推进豫西沿黄山地、豫北沿太行山区、豫西南伏牛山区、豫南桐柏山—大别山区4个风带山地风电场项目建设。2018年,全省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10万千瓦以上。
《广西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
广西能源局
2018年2月11日
通知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风电2017年至2020年新增建设规模为500万千瓦,2017年已核准项目208.5万千瓦。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拟新增核准项目容量160万千瓦,新增核准项目规模超过160万千瓦后本年度不再核准,已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下一年建设方案。通知还公布了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风电建设45个候选项目、总计269.4万千瓦。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政府
2018年2月13日
通知指出,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方面,山东省将做优做强新能源装备。重点发展大功率风机、海上风电机组等,提高本土化配套率。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统筹陆上和海上风电开发。持续提高电网调峰能力,保障安全稳定运行。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推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燃料生产与应用。
《关于2018-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导意见》
河北省发改委
2018年2月27日
意见公布了2018-2020年风电(集中式)新增建设规模方案。2018-2020年,河北省计划累计新增建设842.72万千瓦。2018年,河北省安排总规模为392.72万千瓦,其中137.72万千瓦可为2017年度备选计划项目;2018年安排250万千瓦,2020年安排200万千瓦。
《湖南省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
湖南省发改委
2018年2月27日
文件提出,要坚持清洁低碳、节能环保。坚持绿色低碳的战略方向,稳妥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严格风电发展,突出生态优先,统筹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从严核准风电项目,实行严格的核准、环评、林业制度,确保所有风电项目符合生态环保的有关规定。出台规范管理文件,强化施工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督促项目落实环保、水保措施,做好植被恢复。
《关于调整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
山西省环保厅
2018年3月2日
内容摘要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次调整下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和管理权限共六项,其中包括全部风力发电项目,下放至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山西转型调整综改示范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对生态破坏较重的风力发电等项目,要优化选址选线,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充分考虑对周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18年3月5日
内容摘要该办法于2018年4月15日起正式生效并实行。《办法》第三条第1小条明确指出:禁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等项目的设施。
《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3月7日
内容摘要通知显示,根据对各省(区、市)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状况的监测,2018年度风电开发投资预警信息如下:甘肃、新疆(含兵团)、吉林为红色预警区域。内蒙古、黑龙江为橙色预警区域,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陕西北部榆林市以及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承德市按照橙色预警管理。其他省(区、市)和地区为绿色预警区域。
《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3月7日
内容摘要通知指出要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动分散式风电、低风速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风电平价上网路线图。健全市场机制,继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光伏领跑者计划,启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和实证平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约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约2000万千瓦。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约2000万千瓦。积极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推进上海深远海域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发展。
《关于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公示》
山西省发改委
2018年3月8日
内容摘要按照通知要求,山西省发改委在全省区域内风能资源勘察的成果和各市电网接入条件、负荷水平的基础上,于2018年1月9日会同各市发改委、省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文物局、省能监办、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4日。其中共包括105个项目,总装机987.3MW。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
2018年3月23日
内容摘要文件指出,在配额实施方面,各省级电网公司制定经营区域完成配额的实施方案,指导市场主体优先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在市场机制无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充分利用时,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配额实施方案进行强制摊销。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通过强制性手段和与之配套的市场化交易措施建立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利用水平的约束性机制,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积极性,作为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为导向的能源发展目标管理的一部分,确保完成国家制定的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和2030年分别达到15%和20%的目标,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推动能源系统朝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安徽省关于做好2018年风电开发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能源局
2018年3月30日
内容摘要通知指出,根据“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风电绿色地区年度建设规模安排要求,初步确定安徽省2018年风电开发方案项目申报规模为150万千瓦。
《陕西省风电项目开发方案》
陕西省发改委
2018年4月11日
内容摘要陕西2018年所建风电场数量共计24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25万千瓦。并表明了各风电场建设地点,其中,5个风电项目选址集中于吴起县,建设规模共计25万千瓦,其他风电场分布则较为分散。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16日
通知指出,各地方要简化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鼓励试行项目核准承诺制。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核准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自发自用部分电量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其中电网企业承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差额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对未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国家不予补贴。
《2018年广东省陆上风电第一批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发改委
2018年4月18日
通知明确,广东省2018年陆上风电第一批开发建设项目7个、总装机容量45万千瓦。
《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含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以下同)投资经营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支持可再生能源相关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现就有关政策落实的要求和支持措施通知如下。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2018年5月7日
内容摘要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以水能、太阳能、风能及地热能为重点的非化石能源发电。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壮大发展——发展重点: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加强风能资源勘查,推进适用高原的风电机组技术运用,加快推进我区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开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风光互补发电、光热利用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
《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5月11日
内容摘要通知中称,发电企业积极参与,促进发电权交易开展。发电企业应在保障自身发、用电安全的基础上,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自主、自愿参与发电权交易。签订并履行交易合同及电量互保协议。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空间有限的地区,鼓励清洁能源发电机组间相互替代发电,通过进一步促进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等方式,加大清洁能源消纳力度。
《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
2018年5月15日
内容摘要科学布局海上风电、滩涂光伏发电、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发电利用项目。做好全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开展黄海和渤海不同类型海域离岸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验,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在水深超过10米、离岸10公里以外的海域科学有序开发海上风电。支持蓬莱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地建设,支持菏泽新型海上漂浮式可移动风力发电重大设备项目.带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到2022年,全省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加快推进海洋新材料研发,重点研制用于海洋开发的防腐新材料、无机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碳纤维材料,大力发展海洋生物新型功能纺织材料、纤维材料等,超前布局研发海洋矿物新材料,打造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海洋新材料产业集群。
《山东省2018年度风电开发方案》
山东省发改委
2018年5月17日
内容摘要方案明确2018年山东省风电新增建设规模在240万千瓦基础上适当调增,开发方案内共安排51个风电项目,总建设规模300.45万千瓦。
《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江西省政府
2018年5月17日
内容摘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到2020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高,不断提高风电、水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加快开发新能源,统筹风能资源和项目布局,积极发展光伏发电。2018年,全省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40万千瓦以上,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达到国家下达的建设目标。
《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5月24日
内容摘要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尚未印发2018年风电度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已印发2018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已经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2018年可继续推进原方案。从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
《扬州市“十三五”风力发电发展规划》
扬州市发改委
2018年6月1日
内容摘要规划本着优先开发风能资源条件较好区域的原则,规划至2020年,扬州市风电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592.8MW,其中宝应县规划装机容量582.8MW,高邮市规划装机容量450MW,仪征市规划装机容量560MW。规划至2025年,扬州市风电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141.8MW,其中宝应县规划装机容量582.8MW,高邮市规划装机容量700MW,仪征市规划装机容量560MW,江都区规划装机容量300MW。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国务院
2018年6月24日
内容摘要
《意见》提出,要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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