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全部自发自用、不占用电网消纳空间!内蒙古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发布
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工业园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管理办法进行梳理。
根据《管理办法》定义,自治区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是基于园区用能水平和负荷特性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以改变传统供能方式、降低煤耗水平,激励园区自备电厂参与调峰,在不占用公共电网的消纳空间且保证用能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属于市场化并网类项目。
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工业园区可再生替代项目】和【零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两部分。【工业园区可再生替代项目】具有燃煤自备电厂的园区,充分挖掘园区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和负荷侧响应能力,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光伏项目建设,鼓励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逐步实现园区用能清洁化。【零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鼓励具备新增负荷的园区开展零碳工业园示范项目,以零碳用能为发展目标,率先开展全清洁能源供电,提升园区整体能效。园区新增负荷供电 100%由新能源电量构成,对于配套新能源所发电量不能满足园区供电时,所购买电量需为可再生能源绿电,园区应通过配置储能等措施,保证与园区负荷的匹配响应和高比例自平衡。申报要求指出,申报工业园区可再生替代项目的园区应具备自备电厂,且自备电厂应不在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要求应予关停或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范围;含有自备电厂的园区不能申报零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项目要求】主要按照新能源配置规模、接入及消纳方案、调峰措施、前期工作、技术方案等要素考虑。新能源所发电量全部在园区内自发自用,不得向公共电网送电,不占用电网消纳空间。自备电厂检修、用电企业减产和停产的情况下,在征得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电网相关部门同意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可参与市场化交易。对项目技术方案设计及配置、风光储荷耦合特性分析等进行合格性审查。鼓励具备新增负荷的园区开展零碳工业园示范项目,园区新增负荷供 电应100%由新能源电量构成,对于配套新能源所发电量不能满足园区供电时,所购买电量需为可再生能源绿电。
通知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能新能字〔2021〕688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自治区能源局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点击查看大图。点击阅读原文下载PDF文件,或关注风能专委会CWEA公众号,后台回复“10月报告”下载f附件原文PDF和图片文件。CWEA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http://nyj.nmg.gov.cn/tzgg/tz/202110/t20211008_1899366.html
http://nyj.nmg.gov.cn/tzgg/tz/202110/P020211008413200835976.pdf
cwea40@cwea.org.cn,或请公众号后台留言产业研究服务:
hejy@cwea.org.cn,何小姐电话:010-59796665-3612
如果觉得好,不妨动动手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