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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回应!网传教师性侵学生致其流产事件

榴莲EDU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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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南京大学在官微上发布通报消息:

针对近期互联网出现对我校政府管理学院周某相关问题的举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成立专班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感谢广大网友对南京大学的关心支持,也一如既往真诚欢迎大家对我校的舆论监督。


网传南大一学院副书记致学生流产


据华夏早报报道,近日,网络上一则女学生举报被老师性侵犯流产的帖子引发网友热议。


举报者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毕业生王某某,被举报人为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党委副书记周某。


根据举报信显示,王某某是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毕业生。2018年,在学校读书时,她被周某性侵犯并怀孕流产。


举报信还附有她与周某的微信聊天截图,聊天记录显示,名为“周某老师”的微信和王某某说,“房间已经定了啊,快点来!不来的后果自行承担哈。”,王某某在微信中希望“老师,请您放过我吧。”“我真的来不了,你能不能放过我啊?”


举报材料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在另一张两人的微信聊天截图中,名为“周某”的微信称,“都不是处女了,某某早把你破了,就别装清纯了好吗?”在收到王某某回答“不太舒服,明天就不去了。”“周某”称,“请假超过一周就需要导师签字哦,请假超过两周就需要副院长签字哦,你这个学期累计庆假多长时间了?超过一个月就必须休学哦,别说我没提醒你哈。”这张微信聊天截图显示了详细聊天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20:10


同时,举报材料中还附有中一张2018年12月12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王某某被诊断为早孕人流,病情描述称患者正常妊娠10周,要求终止妊娠。



图源:华夏新闻


小募速读举报信发现,在校期间,据王某某表述,周某曾信任她,任命她为学生干部,并把她增选进入南京大学政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王某某自述受周某的恩惠很多,但也曾经帮助周某干了很多坏事。现在,经过彻底反省,王某某才做出了举报周某的正确决定。”


举报信截图


举报材料称,周某长期在南京大学工作,已婚,曾在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培训办等部门工作,2017年担任南京大学政管学院副书记,现任国际关系学院党委副书记。记者登录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官网查询发现,该院党政领导名单中确有一名叫周某的党委副书记。

并非第一次被举报

学位论文也有问题?


而根据举报信显示,王某某称周某学位论文及期刊论文均严重抄袭,还涉及学术腐败等问题。


举报材料截图



举报信表示,本科毕业后,周某就任职于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2022年寒假曾经被被同学群发邮件举报,举报到校领导层,全校皆知,然后对谁都嘻皮笑脸的了。


周某没干过辅导员,是空降干部。按照南京大学辅导员管理规定,院系党委副书记也属于辅导员序列,应该是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然而,南京大学政府关系学院与国际关系学院的副书记周某,从来没有接触过学生,从来没有干过辅导员,靠着溜须拍马,讨得领导喜欢,从党委教师工作部空降过来。


周某是在职读了研究生和博士生。外行领导内行,官僚气息严重。一味的博得领导喜好,而不是以学生为本。


根据百度搜索,在一年前,确实有不同 ID 的网友以论文抄袭,官僚作风,骚扰女学生等问题在网络上声讨周某。


南大即刻回应!

网友:让子弹飞


举报信引起舆论热度后,11月8日(同日)中午,南京大学在官微上进行了情况通报,南大表示:


针对近期互联网出现对我校政府管理学院周某相关问题的举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成立专班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感谢广大网友对南京大学的关心支持,也一如既往真诚欢迎大家对我校的舆论监督。



而在留言中,对此事,也有一些网友表示持怀疑态度,怀疑的点主要集中在有人质疑截图中的字体大小“好像不一样”。

更多的人表示,将蹲守南京大学的调查结果。



也有人对南大的回应速度点赞。



可以肯定的是,教育部曾明确对“师德师风有问题”的教师要持一票否决!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将对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依规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依法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不断夯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有关负责人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打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在2020年11月,教育部网站也曾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


其中就有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一条。


对违反准则的导师,教育部要求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师德师风的建设仍在路上,如南大有后续回应我们也会及时跟进。


来源:华夏早报、南京大学微博、上游新闻、教育部网站等
入群:加微信at52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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