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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今起正式施行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栏目视频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 专家建议稿起草人 佟丽华:这次未保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未成年保护协调机制。国务院建立了高规格的未成年保护领导小组,目前各地都在迅速推动建立政府的未成年保护协调机制。这种未成年保护的协调机制将会为推动这部法的落地发挥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 专家建议稿起草人 佟丽华:从父母的角度来说,公安机关可以训诫、可以责令接受家庭教育的指导,当然严重的可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或者会追究刑事法律责任;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如果违反法律,轻则会接受处分,重则会按违法犯罪来追究法律责任;从违法的相关企业来说,轻则罚款,罚款的额度也很高,重则比如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吊销执照或吊销相关的许可证。
加强家庭保护 明确国家监护制度
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 专家建议稿起草人 佟丽华:明确规定应当为孩子们配备儿童安全座椅。配备儿童安全座椅,这是在我们国家第一次写入国家级的立法。为什么要这样写?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们国家因为交通事故每年死亡的未成年人大数是3000人左右,那么受伤的大数是14000人左右,有的造成严重的伤残。那么通过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可以有效减轻损害的后果,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此外,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法律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 专家建议稿起草人 佟丽华:如果父母因为外出务工的原因,确实没有办法照顾孩子,可以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或者其他亲属来照顾这个孩子。但是父母依然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比如法律明确规定,每周父母至少要跟孩子联系一次,包括父母要给孩子感情上的呵护、对他进行教育、提供抚养费用。父母作为监护人,必须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国家监护制度,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 专家建议稿起草人 佟丽华:因为自身原因、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父母不在孩子身边,没办法承担监护职责。这个时候,民政部门也要承担临时的监护职责。当然如果父母死亡、丧失监护能力,或者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又没有其他人担任监护人的,民政部门要承担长期监护职责。通过法律的完善,构建了家庭监护和国家监护有效衔接的制度体系。
明确学生欺凌防控与处置机制
近年来,学生欺凌案件时有发生,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为认定学生欺凌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明确了学校在学生欺凌问题上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 专家建议稿起草人 佟丽华: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希望学校去认真落实,比如要求学校要成立各方,包括家长、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来推进这样一项工作。
加强网络保护 防治未成年人网络沉迷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网络欺凌、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进一步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方面的责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未成年人能否参与网络直播?法律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近几年,网络欺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网络欺凌给未成年人身心带来严重的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 专家建议稿起草人 佟丽华:一方面,有些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对未成年人进行侮辱诽谤,给孩子造成伤害。还有一些在线下发生的,针对未成年人的一些欺凌行为,把他的音视频放到网上,放大了这种伤害,给孩子造成更严重的心理伤害。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新修订的未保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两个角度再进行规范。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侯杰: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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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怎样保护孩子们健康上网,这也是广大家长特别头疼的问题,这次“网络保护”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专设一章,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安全、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及权限、互联网企业管理、网络监管等都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像昨天刷屏的“不满16岁不许搞网络直播”,直击时下痛点,是构筑政府、社会、家庭、企业齐抓共管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的细致之举。
此外,新法的亮点还有很多,包括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国家监护制度等。财经评论员侯杰提醒,有法可依之后,下一步更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配套细则上,让法律切实落地,保护未成年人不留死角,让我们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在法律阳光的呵护下,更加健康成长。
来源:市场星报综合央视财经
编辑:田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