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醉酒在家门口被抓,看过都说:不冤!
3月4日凌晨,
女子郭某在朋友家喝了酒,
后叫代驾开车回黄圃。
不料在家门口时,
被黄圃交警当场截获。
得知自己涉嫌醉驾后,
郭某一个劲喊“太冤了”!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3月4日凌晨,黄圃交警在新丰路开展零点酒驾整治行动。0时40分许,民警截停一辆小轿车例行检查,发现驾车女子郭某脸色潮红,身上还散发着些许酒气。
民警当即让女子下车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郭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81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得知自己涉嫌醉驾后,郭某后悔莫及,仰天长叹一口气,一个劲喊“真的太冤了”。
原来,郭某在朋友家喝了一杯红酒的郭某因担心酒驾被查,叫了代驾。当车辆行至黄圃镇鸿发路时,郭某心想:“还有300米就到家了,这么晚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抱侥幸心理提前让代驾下了车,准备自己开车回家。
不料她刚驶过十字路口行至新丰路时,就遇上交警查车,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郭某没想到仅一杯红酒就会达到醉驾标准,更没想到本来叫了代驾,结果还在自己家门口“栽了”。郭某随后被带往医院抽血检查。
司法鉴定报告显示郭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3.22mg/100ml,确认了郭某醉酒驾车的事实。黄圃交警通知郭某3月7日到案接受调查。未料郭某竟以种种理由拒绝到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郭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驾驶证。
由于对酒驾、醉驾认识不足,
部分司机容易陷入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隔夜酒”“多喝水”等误区。
01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饮酒后,不管是在停车场内还是道路上,只要将车点火起步,就极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驾驶员早上过量饮酒后,下午或夜间开车;或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次日早上开车,不要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常见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交警后,会赶紧喝水、抽烟,企图让口腔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实际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喝完酒之后,酒精代谢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喝水对冲淡酒精含量没有任何作用。
有的人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自认为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酒驾、醉驾危害大,
任何借口都不能
成为饮酒后开车的理由!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侥幸,拒绝酒驾!
与此同时,
醉驾被查应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拒不到案的,
将受到更严厉的法律惩罚。
责编:姜凯月执行总编辑:李英华 总编辑:李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