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2446宗!中山21家企业因乘客不系安全带被约谈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意外发生时,
安全带可将车内人员,
牢牢固定在座位上,
避免与车内物体、挡风玻璃、座椅等相撞,
防止人员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伤亡。
为确保汽车类机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减轻车辆在发生交通意外时对驾乘人员的伤害,全市交警部门在严查乘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同时,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层层部署,加大了对客运车辆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但仍有部分客运车辆司乘人员抱侥幸心理,不按规定履行督促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带相关义务、责任。
今年以来,
全市共查处21家客运企业
108辆客运车辆
乘客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446宗!
强化源头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针对这一现状,同时结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的文件精神,目前,中山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已组织各镇街交警对辖区内的客运站场、客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客运企业、旅游包车企业、旅行社加强安全带技术状况自查及整改工作,严把源头关,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落实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得出站等要求,同时加强行程中安全带使用情况的检查,督促乘客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高速交警、各镇街交警同时结合“安全带、安全头盔守护生命三年宣教整治行动”以及“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强化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客运场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巡逻管控,加强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期的巡查,组织优势警力严查载客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法规明确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200元,记1分;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20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10元。
21家涉事企业被约谈
截至5月18日,交警、交通以及宣传等部门,已对21家涉事客运企业负责人、车辆管理安全员、违法驾驶人等相关人员开展联合约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切实压实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山商之旅运输有限公司 |
2 | 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 |
3 | 中山市翔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4 | 中山温泉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 | 中山市安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6 | 中山市宝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7 | 中山市平运顺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
8 | 中山市坚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 | 中山市通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 | 中山大象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11 | 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公司 |
12 | 中山市中山港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3 | 中山市怡景汽车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14 | 中山市翠亨客货运输公司 |
15 | 中山市富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6 | 中山市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7 | 中山途友运输有限公司 |
18 | 中山市捷利出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9 | 中山市蓝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20 | 中山市德盛福荣运输有限公司 |
21 | 中山市喜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中山交警提醒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希望各涉事企业能
严把源头关,落实执行相关制度,
督促乘客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与此同时,
请广大群众在乘坐客运车辆时
主动系好安全带,
以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编辑:林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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