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PhD就读体验及五种职业发展路径
上期有读者留言说希望了解法学PhD毕业之后的职业发展路径。我们很荣幸邀请到一位已经毕业的PhD朋友进行相关分享。本期采访嘉宾在国内完成本硕学位之后,前往荷兰读法学PhD,现已毕业并工作。
本期导读
1. 攻读法学PhD的原因
2. 法学PhD申请经验
3. 法学PhD学习方式及学习强度
4. PhD期间的困难和挑战
5. PhD的五种就业路径
6. 对有意攻读PhD人士的建议
1. 您是基于何种考虑选择攻读法学PhD学位?
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我对在欧洲读博有一定兴趣。我在国内上法学研究生的时候,在研究生二年级得到了去欧洲交流的机会。趁着这个交流机会,我在欧洲各地都旅游了一下,当时就觉得如果有机会在欧洲读书的话,其实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研究生三年级,我一边找工作,一边联系导师寻找读博机会。
其次,在欧洲,读博士相当于一份工作。你和导师其实是同事关系。你会有自己的办公室,有一些权限和资源,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自己研究项目的安排也较为自由(但还是要征求导师批准,这一点我在后面会展开聊)。但在国内,读博更多的还是学生的身份。
最后,是人生规划方面。其实工作之后再回去读博是很难的,因此,如果有读博的意愿的话,其实研究生毕业后就去读,顾虑会相对小一些。
欧洲的博士有两种,一种是无薪的,一种是带薪的。无薪的申请难度比带薪稍微低一些。对于无薪的博士,候选人可以自行申请国家留基委的奖学金。
2. 能否介绍申请法学PhD项目时,您的申请和录取情况?您是基于何种考虑最后决定了自己就读的学校?
如前所述,博士项目在欧洲其实更像是一份工作。因此,在欧洲,博士项目分两种:带薪和无薪。
带薪的申请难度会更高一些。带薪项目基本是因为学校有相关的研究需求,因此研究内容相对确定,并且可能要承担一些教学任务(比如带本科生上tutorial)。
而无薪的项目,则是自己先写研究的proposal,再联系导师,看有无愿意接收你的导师。在费用方面,我们中国学生可以申请留基委的奖学金。由于博士项目本身就没有学费,如果拿到留基委的奖学金(可以覆盖每个月的生活费),那么即便是无薪项目,也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我读博士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在当时,我身边在欧洲读法学PhD的朋友都能申到留基委的奖学金。即便博士第一年没有申上,第二年再申基本上也可以申上。但是,我听说最近读法学PhD的朋友申留基委奖学金的成功率变低了。所以,如果要走留基委奖学金这种方式读博的朋友们,建议多找师兄师姐了解一下近一两年的申请情况。
关于找导师,我当时是两个途径。
首先是自己联系导师。由于我想读国际法,考虑到语言(我只会英语,并且没有第二外语),综合考虑下认为荷兰更合适。因此,我联系了荷兰各个法学院的教授。这条路径不是特别顺利,有些教授快要退休了,所以没有带博士的计划,而有些教授则告知我说今年的名额已经招满,建议我读一年LLM,在第二年时再做他的博士生。但我已经在国内读完法硕了,觉得没有必要再读一个LLM,因此也没有考虑。我也联系过德国的马普所,但是马普所说不接收博士,只能是在别的学校读博时到马普所当访问学者。
第二个途径则是联系我在学校通过合作项目认识的欧洲飞行教授。当时我读研究生时,课程中会有一些国外的老师来中国上课。我询问相关方向的教授是否愿意接收我读博士,教授先对我进行了一轮面试,随后就表示可以接收。但是,教授表示他还没有能力做大导师(在欧洲读博有main supervisor 和co-supervisor两位导师,在此简称为大导师和小导师)。因此,他帮我在他的法学院找了一位大导师。找到了大导师之后,我便向接收我的学院提出了申请,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对我进行面试。因此,主要的面试就是导师面试和学术委员会面试。
当时,我感觉我的导师比较耐心和热心,同时我也顺利拿到了留基委的奖学金,加上荷兰也是一个国际法氛围很好的地方。因此就决定去荷兰读博了。
3. 能否介绍您在法学PhD期间的学习方式、学习强度等?
关于学习方式、学习强度,每个学校的规定可能不同。我的学校在荷兰,PhD项目内容大致如下:
在第一年,我们需要上两类课程。一个是学校设置的和学术研究相关的课程,包括研究方法、论文写作等课程,该课程持续约一年时间。另外,根据不同导师的要求,会上一些和专业课相关的课程及培训。比如,我的导师希望我参加包括比较法、欧洲共同法在内的研究培训。
如前所述,带薪博士基本上有硬性的教学要求,要带tutorial以及改学生的作业。无薪的则无要求。每个导师也会有自己的要求,例如我的导师就希望我参与和我研究相关的课程教授。
除却前面提到的一些必须的课程,我们主要的任务就是写博士论文。荷兰的博士有两种毕业方式,一种是写3-4篇论文发表,一种是写一本成体系化的书。德国是要求书需要最终出版了才可以毕业。但我们则没有这个要求。在书籍完成,通过导师和学术委员会的审核,答辩成功之后就可以毕业,我们可以在毕业后继续更新自己的书籍,并联系出版商出版。
大部分的博士是选择了写书这个方式。我和导师的合作方式是:我先列一个大纲,里面有我想要写的章节,导师审查了大纲没问题之后,就开始具体章节的写作。我会和导师约定好每一章交稿时间,以及他们给我反馈的时间。每完成一章的写作,我们就商量下一章的时间表,如此循环往复。另外,我如果有其他论文要写,或者想和别人合作,或者想出去交换,都要事先告知导师,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关于学习强度,我觉得看导师的要求和个人习惯。有些人习惯每天都逼自己写一点,这样每天都至少有一些固定下来的成果。有的人则是比较习惯先检索,思考好之后,再下笔集中输出内容。我是属于后一种方式。一般每个章节会有两个月左右的写作时间。我会在第一个月看文献和构思写作内容,第二个月集中写。第二种方式的话,可能第二个月写的时候会非常累,我有时候为了完成写作任务需要熬夜或者加班。如果是第一种的话,可能每天的工作量比较平衡一些。
每次文稿提交之后,我的两个导师会分别给我修改文稿。我也会分别和他们见面讨论该章节的写作情况。他们会首先告诉我大方向是否可以,如果大方向可以的话,那么就针对具体的部分进行相应修改就可以了,如果大方向走偏了,可能就需要整一章进行重写。
4. 在PhD就读期间,您觉得挑战最大的地方在哪?
我觉得有以下四方面的挑战。
第一是研究上的挑战。在国内,很多时候就是导师给博士生选定一个大致的方向,对于博士生的指导也更加细致。但是在欧洲,导师会刻意培养博士生独立研究的能力。例如在选题上,基本上是由博士生自己提出题目,导师只能从一个成熟学者的角度告诉你这个题目是否值得研究,具体写作的方向,也是由你提出之后,他们从学者的角度来说判断是否可行。对于具体的观点,他们只会根据你的论点论据来判断是否可以说服他们,而不会直接告诉你他们对于这个观点的倾向性。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博士生需要做到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以及严格的自我管理。
第二是沟通上的挑战。有些导师说话非常直白,有时候会让博士生觉得冒犯或者不舒服。或者说有时候博士生的一些表达方式也可能会让导师觉得不舒服。特别是有一些导师之前没有接触过太多亚洲学生,对于亚洲学生的表达方式不太了解,有时候双方会出现理解的偏差。其次是时间安排上,导师除了带博士之外还有很多工作,导师能够给你的时间可能就是你们约定好讨论的时间,也就是说,你不是导师的priority。但是对于博士生而言,导师就是博士生的priority。因此,有时候你可能在研究中陷入了一个困局,迫切地希望导师能够给你一点建议,但是可能会找不到导师,因为他可能已经有别的安排了。
第三是对于孤独的适应。读博是非常孤独的,很多时候,就是不断地修改自己写的东西,以及不断地思考,有时候需要面临找不到答案的痛苦。这时候需要多和其他读博的同学聊一下。别人可能不能帮你解决问题,但是ta可能也有类似的经验,能够相互给一个情绪的支持。一个好的情绪对于思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情绪问题,一定要积极寻求朋友、学校和医生的帮助。
第四是对于自律的要求。对于博士而言,没有强制上班时间,你可以完全呆在家里不用去学校。读博的这几年时间里面,需要多久出成果,很多时候也是由自己把控。自制力不够强的人,可能就会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与科研无关的事情上面。我也有自制力非常强的朋友,是每天雷打不动到办公室工作的,非常让人佩服。
5. 通常法学PhD毕业之后的职业路径有哪些?每个职业路径目前的招聘情况如何?
下面,我主要介绍五个方向:国内学术机构、国外学术机构、体制、律所、国际组织。
5.1 国内学术机构
首先是国内学术机构,也是大部分博士的首选去向。我主要介绍两种,一种是研究所,另一种是高校。
先讲研究所。研究所(比如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一般会有春天和秋天两次招聘,具体的职位需要看每个研究所的公告。
然后是高校。高校的招聘期一般是每年的10月到次年3月。目前,985院校以及比较好的211院校大部分都会要求以博士后身份入职。博士后一般是两年,两年期限结束之后就出站。学校会根据你在这两年的成果进行评估,决定你是否可以留下来做讲师(如果你成果非常硬,也可能直接聘为副教授)。
如果学校以讲师的形式聘用,聘用年限一般是五到六年。在讲师聘用中,大多数高校都采取我们常说的“非升即走”模式。“非升即走”有两种,一种是考核制,一种是淘汰制。
首先是考核制。高校会给聘用期设定一个考核目标(比如x篇C刊发表)。如果作为讲师,你能够在这六年里完成这个目标,那么你就可以留在学校继续工作。
另一个是竞争制。竞争制中除了有科研目标之外,科研成果还需要超过同期竞争的其他讲师。也就是说,你在聘期内不仅需要完成科研目标,并且你的科研成果要优于其他讲师,才能最终留下。
至于那些在竞争中没有得到聘用的候选人,有的高校会再给予一定的缓和期,或者提供转岗机会,也可能就直接解聘。每个学校的具体规定不一样。
如前所述,现在很少会有学校直接招讲师岗,基本上都是从博士后中选拔。当然,如果你的学术成果非常优秀(比如发了很多C刊或者SSCI刊物论文),是可以直接被聘为讲师,甚至是副教授的。直接聘为副教授这种情况是很少的,特别是在博士就读期间,主要任务还是完成博士论文,同时再发很多期刊不太现实。在论文发表上面,就法学而言,在国内读博其实比在国外读博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国内读博有硬性的发表要求,而在欧洲读法学博士,我们并没有硬性的发表要求,而是整个博士期间都专注于自己的博士论文,所以部分国外法学博士的发表成果是相对较弱的。
总结来说,国内的高校是“坑少萝卜多”,如果大家有进国内高校的想法,我建议尽早规划以下两点:
在博士期间,除了自己的博士论文之外,尽量抽出时间发表两到三篇比较有代表性的论文。带着成果找工作会比没有成果要好很多。
在博士期间多参加学术会议,多进行一些社交。其实在学术圈,社交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工作机会需要内推。特别是对于国外的博士而言,本来人不在国内,更要多认识国内的学者,以获取更多的信息。
5.2 国外学术机构
如果想要进入国外的学术机构,我觉得其实是比较困难的。首先,在欧洲,大部分的教学岗位可能需要你掌握当地语言(比如荷兰语、德语、法语等),对于中国人而言可能有一定的语言障碍。其次,中国候选人大多的研究内容都有中国因素,但很多高校并没有对中国法的研究需求,我身边有进入海外高校中国法研究中心工作的,但是非常少。不过大家也不要气馁,这些年可以看见越来越多中国人在国外学术机构工作的身影。
5.3 公务员
以前,公务员和国企对于博士学位会有一定优待,但现在这种优待相对少见了。对于国内读博的同学,可以通过选调制度或者考公进入体制。但对于国外读博的同学,就需要通过考公进入体制。
5.4 律所
在律所招聘中,博士的优势并不明显,但是博士的劣势非常明显(没有工作经验,且年龄较大)。我有蛮多朋友进律所了,去内资所外资所的都有。如果想进律所的话,我建议一定要在博士就读期间多社交,有机会多实习。通常在学术会议中,如果有律师参与的话,都不会是初级律师,起码都是律所的顾问或者合伙人。这时候,可以多和他们打交道,给他们留下一个好印象。
5.5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中,比如亚投行、联合国、国际商会这些都是可以关注的。但是,我建议大家不要抱着进入国际组织的心态读博。因为在国外,进国际组织实习不难,但是拿到正式岗位是很难的。国际组织招聘需求非常有限,但是竞争非常激烈。
6. 对于有意攻读法学PhD的律师或者学生,您有什么建议?
我觉得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一定要想清楚自己是否有学术研究的热情。我一直很认同一句话,就是能够在人生中花上三到五年研究学术上的前沿问题,为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哪怕一点点的贡献,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但是,学术研究伴随着巨大的压力和孤独,如果没有学术热情,是很难坚持下去的。
第二,一定要明确自己毕业后的职业规划,并进行相关准备。如果你要进高校,那么在博士期间尽量发表几篇质量高的论文,让自己手里有一些“硬通货”,另外,也可以和导师商量能不能让你上课,积累一些教学经验。如果你想进律所,就需要尽早交际一些律师,保持和律师的联系。如果你想留国外的高校,那么就需要尽早学习当地语言。如果你想进国际组织,尽量抽时间去国际组织进行实习,了解其中的各种入职路径和要求,再自己对照着准备。
第三,要充分比较各个博士项目的时长、内容、导师之后再做决定。首先是时长方面,国内的法学博士一般是3年,英国也是3年,但欧洲普遍是4年。如果你对时间很敏感,就不要选择时间过长的项目。其次,要充分了解导师的学术水平和口碑。学术圈很小,你多问问学长学姐,网上再检索一下,基本上就可以对导师的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导师对于博士而言是非常重要的,ta直接确定你能否毕业,以及就读期间是否能愉快合作。另外,在读博期间能否出去实习,能否出去当交流学者,也需要提前和导师沟通好。有一些导师希望博士生能够专注于论文写作,不要花太多时间在实习、交换上,有些导师则认为如果你能兼顾,就不予以干涉。所以,一定要提前了解好,沟通好。
第四,是适应能力的问题。博士期间,特别是在国外,大到研究陷入瓶颈,小到组装家具,都需要自己独立解决。特别是在研究上面,别人能给的帮助是很有限的,最后需要靠自己走出来。所以,大家一定要有非常强大的抗压能力和独立生存能力。
在读博期间,我经常自我勉励:“面对困难,能打就打,打不了就跑”。虽然读博期间遇到了很多困难,但现在回想起来是非常美好的回忆。也希望这次分享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以上的分享都是从我自身的经验出发,如果有所偏颇,欢迎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