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军区招考文职计划表来了!
2022年福建省军区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
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5日8:00至9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http:// 81rc.81.cn)报名,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18:00。
现将2022年福建省军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计划予以公布,欢迎符合条件人员积极踊跃报名。
(计划以军队人才网具体公布标准和条件为准)
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初审、高效完成报名,在《2022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报考指南》的基础上,现就福建省军区招考中选择报考岗位、提交证明材料、填报个人信息、打印缴费回执等网上报名有关事项,进一步提示说明如下:
报名开始前,对照军队人才网公布的《2022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计划》,结合自身情况提前选定1个报考岗位(岗位代码是唯一的,具体位置见图中A处)。
为确保选择的岗位符合条件,除年龄等基本条件外,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即在普通高等学校或参加其他国民教育所学的专业,而非个人目前从事专业或掌握技能,且必须符合岗位计划明确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相关信息),不接受跨学科专业报名。以“哲学”专业为例:本科专业中,学科门类是“哲学”,一级学科是“哲学类”,二级学科是“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计划中“所学专业”设定为“哲学类”的,表明在该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都可以报名;设定为“逻辑学”的,是指二级学科,只有该二级学科可以报名,“哲学类”一级学科下其他二级学科“哲学、宗教学、伦理学”等,以及其他一级学科和学科门类都不能报名。
确认所学专业是否和岗位要求一致,应当以毕业证书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显示的专业为准。特殊情况:
①辅修第二学位人员的所学专业,应当以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为准(一般来讲,学位证可以有两个,毕业证只有一个),即:不能用辅修学位的专业报考。
②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属于招考岗位要求的二级学科以下专业的(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纳入国内学科范围但相近的),可以重点查验所学专业核心课程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必须符合最低学历要求(XX以上包括该学历层次),除未作全日制要求的岗位,其余均应为全日制学历,且同时取得相应学位。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比如,限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化学。
分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只限社会人才的岗位,社会人才不能报考只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且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相关要求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国家明确以考代评的,须通过相关考试。高校毕业生不作要求,社会人才报考医疗和护理岗位的必须取得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①性别。单独限定了“男性”“女性”的岗位,不接受异性报名。
②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可以报名,不接受非党员报名。
③相关经历。须同时符合要求的工作年限、单位类型和相关经历。要求军队相关经历的,注意区分好“工作”和“服役”的关系。
④户籍所在地。有相应要求的,是指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原户籍所在地为准。
另外,招考计划中入围比例为1:5,不代表必须有5人才能开考,只要有人报考都能开考!
选定岗位后,对照岗位计划要求的招考条件,相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电子版),主要包括以下5类:
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下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交学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如在2022年7月31日前无法毕业和取得学位,即使被录用,也将按规定解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核心课程成绩单。
主要是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属于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档案、组织关系保(托)管证明,属于社会人才需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医社保缴费记录。
主要是有相关要求的岗位,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其中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的,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通过相关考试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对应所报岗位的具体要求,相应提交证明材料。①有性别要求的,提交身份证正面。②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和转正登记页)。③要求工作经历的,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单位性质、从事岗位等)、医社保缴费记录、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要求军队服役经历的,提交退役军人证、入伍批准书。④有户籍所在地要求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和本人页)。
符合优待加分的主要是以下八类人员,提交材料分别为:
①军队烈士配偶子女报考:烈士证明书、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原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②未婚烈士兄弟姐妹报考:烈士证明书、户口簿、军人原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③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子女报考: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原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④在职病故军人配偶子女报考:军人病故证明书、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原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⑤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配偶子女报考:现役军人证、保障卡、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⑥在军队工作满5年以上未纳编原社会聘用人员、社会聘用人员: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聘用单位缴纳)、报考人员原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⑦服役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证、入伍批准书、表彰奖励证书、报考人员原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⑧执行一线新冠疫情防控任务
是指经中央军委、军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批准的抽调执行疫情防控专项任务人员,以及军队收治新冠肺炎确诊或者疑似患者的医疗机构直接担负患者救治任务的人员,提交单位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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