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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明确互联网复诊项目和收费标准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诊查服务
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制定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诊察费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医保﹝2020﹞12号)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少患者因前往医院就诊导致的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市医疗保障局明确了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诊察项目和收费标准,鼓励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开展和利用互联网复诊服务。
互联网复诊
是指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后,利用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暂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名称为互联网复诊诊查费编码为S110200001。
互联网复诊收费标准
城市三甲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为9.6元/次,其他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为8元/次。非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诊查费价格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应依法和合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合理制定和调整互联网复诊诊察费的具体价格,并以明确清晰的方式进行公示。
公立医疗机构在征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医疗保障部门报备互联网复诊诊查费具体执行价格即可开展互联网复诊服务。
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调查服务,即方便患者就诊,也可以缓解医疗机构压力,减少人员聚集,有利于疫情防控。
供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编辑:董百惠
审核:肖明
领导审核: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