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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首例治愈出院新冠肺炎病例医保结算

锦州市医疗保障局 锦州医疗保障网 2021-06-25

2月9日,锦州市首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在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及时结算,应由医保支付费用总计5894.2元已全部结清,其余部分按规定将由财政资金予以综合保障。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落实抗击新冠肺炎各项政策任务。市医保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实时分析研判疫情发展形势,精准施策,及时研究部署我市医保系统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措施,明确我市“七个确保”:确保医保资金预付到位、确保医保支付范围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及时接受治疗并享受待遇到位、确保异地就医服务到位、确保相关药品应急供应到位、确保经办服务质量到位、确保赴武汉抗击疫情医护人员保障到位。2月7日我市第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医保部门采取对新冠肺炎相关事项马上办、简化办、特事特办,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诊疗方案》最新版明确范围内,结合定点救治机构临床需求,在国家医保制度框架下,及时调整相关措施,将相关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甲类支付标准进行支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备案,2月9日我市顺利完成第一例新冠肺炎治愈病例的医保结算,出院患者为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确诊患者至锦州市传染病医院进行治疗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了解有关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及时将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有效减轻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确保了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此病例结算是全省首例完成全部治疗过程且完成医保结算的新冠肺炎病例。我市医疗保障部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确保”,全力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供稿:医药服务管理科

编辑:董百惠

审核:肖明

领导审核: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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