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如果离婚,那些年我们买过的保险怎么分?

我可能是个假朋友 保二爷 2022-03-22


- 1 -


好朋友这两天失恋了,我却一直拉着她投资、买房。


她一再强调二爷是个假朋友。


很多人在极度悲伤的时候,都容易感情用事。


譬如:我不要房,我也不要钱,我就要跟他在一起!!!


其实,一切不能走到最后的感情,不过是梦一场。


梦醒来,你会发现:唯有钱最重要,也最可靠。


前段时间大热的《我的前半生》,二爷偶而看了一点,刚好是离婚大戏。


即便老实怯懦如陈俊生,离婚时,也一样会跟你争孩子,争房子。


双方没有什么情面可讲,财产问题分割清楚,对大家都好。


- 2 -


如果离婚,那些年我们买过的保险怎么算?


情况其实蛮复杂,我一一说一下。


1.婚前给自己买保险


如果婚前给自己买保险,并且已经缴费结束。


没问题,这份保险绝对属于你个人,不需要分割。


如果婚后还在继续缴纳保费,那么婚后缴纳的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2.婚后自己买保险或为对方买保险


婚后不管是自己买保险,还是为对方投保,都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一种分法是直接退保,夫妻两人瓜分退保返还的现金价值。


长期险保单,前几年现金价值都远低于所缴保费,基本相当于鱼死网破了。


也有温柔一点的分法,双方友好协商,给对方一些钱,自己继续保障。


PS:


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人,假设老公为老婆投保,老婆想继续保障,需要双方去保险公司做投保人变更。


3.为孩子买的保险


如果投保人是夫妻双方中的一个,被保人是孩子,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分割。


- 3 -


夫妻互相指定为受益人,离婚后会受影响吗?


这种情况很复杂,方便举例,我们假设老公为老王,老婆为小美。


不管是老王自己买保险,还是小美给老王买保险,合同成立时,明确指定受益人为“小美”(姓名),则受益人不会因婚姻关系变化而变化。


即便老王和小美以后离婚,老王再婚,然后挂了,他的理赔金还是归小美所有。


当然,前提是老王没有做过受益人变更。


如果受益人写的是“配偶”或者“配偶小美”,那就会生出许多风波。


《关于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是这么规定的:


1.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的:


a.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b.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2.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A.老王为自己投保,受益人写的‘配偶”,一旦再婚,受益人就是现任妻子,不是前任老婆小美。


B.小美为老王投保,老王是被保人,受益人是“配偶”,即便老王再婚,受益人依然是前妻小美。


两种情况,都更符合投保人利益,基本遵循谁出钱谁得利的原则。


C.被保人是老王,不管投保人是小美,还是老王,受益人写的是“配偶小美”。一旦老王再婚后挂了,小美已经不是老王的配偶,则指定受益人无效。


这种情况,保险金被视为遗产,按法定继承人来分,前妻小美就没份儿了。


说了这么多,只想强调一下:花好月圆人长久是每个人的期望,但未必能事事如愿。


没人是你永远的依靠,自己才是。


今天周一,好好工作,加油赚钱。


相关阅读:


关于指定受益人的更多玄机,戳这里! 

现金价值表研究清楚,退保你也能赚一笔!


布谷探保

二爷名言:万事皆可抛,唯有赚钱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