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悄悄给「另一半」买保险
分两种情况:
A.仅约定受益人为配偶
小花给小明买保险,投保人与被保人为不同主体,那根据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算,小花还是小明的受益人,可以拿到钱。
如果是小明自己给自己买,则受益人为他身故时的妻子,而不是前妻小花。
还是比较合理的,相当于谁给钱谁受益。
B.受益人约定为姓名+身份关系,譬如配偶小花。
小明身故时,小花已经不是她的配偶了,就视同指定无效,没有指定受益人。
那就依然按法定继承去给,小花一分钱也拿不到。
看起来,小花还是有机会拿到的?
但我看了一下现在的定寿和意外险,
不管是买的时候,直接指定受益人。还是买好后,去保险公司官微变更受益人。
基本都要求写清楚和被保人的关系,还有姓名等信息。
(以擎天柱7号定寿和小蜜蜂2号意外险为例)
所以,大家遇到的基本都会是第二种情况。
受益人为姓名+身份关系,那么不管是你给老公买,还是老公自己给自己买,指定受益人为你,
一旦离婚,钱都是赔给他的法定继承人,与你无关。
我看过一个案例:
夫妻双方为了买房假离婚,结果老公因为意外身故。
他生前买的一个重疾险包含身故责任,指定受益人为女方,身份关系为配偶。
女方想全额理赔,结果杀出了男方的妈妈,也想要全部的钱,双方就打起了官司。
最后法院调解,两个人退了一步,各分了一部分钱。
这个案子如果真闹到对簿公堂,女方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这如果是配偶自己买的保险,也就算了,反正咱也没花钱,离了婚也不图啥赔偿。
如果是你给配偶买的,保费花了,赔偿一分没有,那还是有点心塞...
并且,在受益人的指定上,被保人权限也更高。
如果被保人不同意,那指定了受益人也无效。
这也很好理解,因为赔付是以被保人的生命为标的,肯定要保护被保人的利益。
还有,买保险的时候,很多人劝不动配偶买定寿买意外险,会悄悄给对方买。
这也是不行的。
如果对方不知情,也不认同投保的保额,保单也是无效的。
所以,别悄悄给老公买保险,可能钱都打水漂了。
还有,想清楚自己的保险金,要留给谁。
最好提前把受益人约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