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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郭晓刚案:时任市委书记遭举报,“黑老大”二进看守所恫吓举报人否认举报

传奇雄韬 3 days ago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风雷财经 Author 风雷财经

     10月10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郭晓刚逃税、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需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这意味着,该案经二审发回重审已近10个月,至今尚无开庭时间表。


      从2017年2月26日起,郭晓刚已经在看守所被羁押3年7个月,所读的书两大箱有余。


     一审期间,郭晓刚当庭举报了林州市时任书记王某涉嫌挪用公款一亿元和索贿价值30万元的茅台酒时,被法庭制止;他大声举报王某给情人100万元,又遭制止。我身为辩护律师,请求宣读郭晓刚举报王某的书面材料,被合议庭制止。但是,我随即被审判长逐出法庭,并被法警带到“法警局副局长办公室”,非法拘禁近4个小时。此事件,立即受到媒体高度关注。

       郭晓刚案上诉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郭晓刚忧心如焚,从林州市看守所实名写举报信举报已升迁至洛阳市副市长的王某。然而,王某知悉后,派“黑老大”两次进入看守所威逼郭晓刚否认举报之事。

       10月21日我获悉,安阳市市委书记已经批示,有关警方对此案进行调查。


案件审理一波三折

      今年47岁的郭晓刚,是河南京安商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榕城置业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原安阳市第十三届、林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17年2月26日,因涉嫌逃税罪在宁夏银川被抓获,同年3月6日被押解回林州市;因涉嫌犯逃税罪、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于2017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逃税罪、骗取贷款罪,于2017年4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林州市看守所。

郭晓刚(左二)

      2018年1月25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林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郭晓刚的罪名有六个:逃税、骗取贷款、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贷款诈骗、合同诈骗。期间,补充侦查两次;经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作为郭晓刚的辩护人,我多次质疑:根据起诉的罪名和涉及金额,林州市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对该案并没有管辖权。为了规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监督,林州法院称经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但指定管辖函至今未见。

 

      2018年8月31日,郭晓刚案一审第一次开庭。当天上午开庭了两个半小时,下午开庭调查的最后程序是被告人的从轻处罚情节。法庭在让公诉人出示了另外两个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后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时,我请求合议庭恢复法庭调查,核实郭晓刚举报当红影视明星范冰冰逃税等立功情况,被法庭准许。

 

      郭晓刚首先向法庭陈述了2018年8月初,国家税务总局人员到看守所向其调查当红影视明星范冰冰税收问题,他反映了支付范冰冰200万出场费和代为支付66万税款的情况。随后,当郭晓刚举报林州时任市委书记王某涉嫌挪用公款一亿元和索贿价值30万元的茅台酒时,被法庭制止;郭继续大声举报王某给情人100万元又遭制止。

 

       我请求宣读郭晓刚举报王某的书面材料,被合议庭制止。我请求合议庭休庭,与公诉人商议是否准许宣读举报材料,如果合议庭与公诉人商议后仍然不同意宣读,我将服从并不再宣读,但我保留通过其他渠道发声的权利。但我随即被审判长逐出法庭,并被法警带到“法警局副局长办公室”,非法拘禁近4个小时。一审宣布中止审理。

 

     因被告人当庭举报官员,律师被法官驱出法庭并遭非法拘禁,此事立即受到媒体高度关注,林州官方一度陷入舆论漩涡。为平息舆论风波,林州市级领导和林州市人民法院领导三次到北京向我道歉,期望其继续配合案件审理,并对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实体处理做出了多项承诺。

 

      然而,林州市人民法院以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为由将案件一拖再拖。直到2019年4月22日,一审第二次开庭。自起诉一年零四个多月后,2019年5月30日,林州法院做出刑事判决——排除了起诉的六个罪名中的四个,认定逃税罪和骗取贷款罪,判处郭晓刚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郭晓刚上诉、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贷款诈骗、合同诈骗四个罪名不成立,主要理由是资产大于债务和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林州检察院抗诉的主要理由,是郭晓刚的企业另欠政府融资平台款。然而,该检察院在二审时提供的书证与其抗诉理由相反:郭晓刚的企业欠政府融资平台2.15亿元,抵押给政府融资平台的资产高达4亿元。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未开庭,于2019年12月23日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0年7月8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林州市人民法院追加起诉:被告单位河南榕城置业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晓刚,未经国家机关批准,违反国家规定,通过口口相传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自看守所的举报信

      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郭晓刚忧心如焚。他再次拿起举报的大刀。

      

       这是一封来自林州市看守所的郭晓刚的举报信。

郭晓刚举报信(部分)

      郭晓刚举报说:2018年8月31日,我当庭揭发林州时任市委书记王某大量犯罪事实后,王某在红旗渠干部学院见郝建雄、王保等。然后,郝建雄进入林州市看守所,对我进行威胁恐吓,说:如果再举报,就要整死我。逼我写下了道歉信及“举报不属实”的证明信。


      郝建雄两次进入林州市看守所。其中第一次发生在2018年9月4日。时值河南省委组织部考察林州时任市委书记王某晋升洛阳市副市长期间。

        林州市人民法院。


       在郭晓刚之兄郭宝刚的叙述里,整个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18年9月初的一天中午,安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保给我打来电话,说一块回林州一趟见一下王军书记,晓刚的事见面商量一下,很快就解决了。


      到林州后,在红旗渠干部学院门口,我见到了王保,他和他一起的司机(介绍后知道他叫郝建雄)开着一辆丰田霸道车号豫E11111在那儿等我。上车后,王保说,王军在学院里面等我们。

 

       进学院后,到了一个好像是招待所楼上的三层。我和王保就进入了房间,王军就在里面。王军说,我和晓刚以前都很熟,经常在一块儿吃饭,关系都不错,不知道现在晓刚为什么这么恨我。我在林州工作这么多年,作风清清白白大家都能看得到,我不可能要郭晓刚那么多茅台酒,我的生活作风也是干干净净,从来没有和哪个女的有什么关系,晓刚说的那些事均不属实。王军又说,事情已经发生了,对晓刚的处理我们把他的公司财产再评估一下,若财产能够抵上债务,那就算了(意思是把晓刚放了)。此时,王保也在一边配合着做我的工作。

 

      我说,郭晓刚的六个罪名根本就不成立,只是资金暂时困难贷款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还清,但他有足额的优良商业资产,完全能够变卖或其他方式处置这些债务,但你们却一下子将经济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给毁了。

 

       经他们反复做工作,我说若王书记答应去这样处理问题,我们也会好好配合把后面的工作做好。王军说,你们现在就去林州看守所,让晓刚写个东西,以证明我的清白。于是,郝建雄开着车,我和王保就去看守所见晓刚了。

 

      到了林州市看守所门口,林州法院的法官岳俊峰(一审开庭的审判长)已经在那儿等我们了。过了一会儿,看守所的常所长带着我、王保和郝建雄进入看守所,到了一个值班室的房间,又过了一会儿,常所长把郭晓刚叫过来了。见到了郭晓刚,王保就把情况大概说了一下,把王军书记的意思也说了一下,承诺尽快把事情处理好,让晓刚好好配合。对我们三个的到来,晓刚看起来很激动、信任,他说,我确实是无辜的,我有那么多的资产,处置后完全能够抵偿所有债务,我在庭上举报的事情也都是真实的。

 

      后经他们做工作,郭晓刚才答应按照他们的意思办,但他补充说若是承诺不能兑现,我后半辈子就一件事,那就是打官司!王保答应说没问题,尽快安排你早点出去。于是,晓刚就写了一个情况说明,大概意思是说那天在庭上反映的事儿不属实等等。

 

      我们从看守所出来后一上车,郝建雄就给王军拨通了电话说,事情办好了,晓刚写了一个情况说明。王军说,马上给我发过来,省委考察组等着要呢。郝建雄就将郭晓刚写的情况说明拍了下来,给王军用微信发了过去。王军凭着欺骗得来的郭晓刚写的情况说明,马上给正在林州市考察他提升的河南省委考察组有了一个交待,2018年10月初如愿以偿调任洛阳市任副市长,但王军和王保的承诺却一直没有兑现。


      2019年4月22日,郭晓刚案件一审第二次开庭,郭晓刚很是配合法庭,这么复杂、涉及六项罪名的案件庭审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一审判决书很快下来,林州法院仍然以骗贷罪、逃税罪判处郭晓刚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郭晓刚及其律师、家属对该判决结果非常地失望、气愤,马上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得知郭晓刚上诉后,王保马上给我打了电话,多次要求我做工作让郭晓刚撤回上诉,说一审已经判得很轻了,若上诉林州市检察院肯定会抗诉,加重刑罚。我说郭晓刚上诉,这是他和律师商量后决定的,上诉是他的权利,我也干预不了。果不其然,在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2020年7月8日林州市检察院追加起诉了郭晓刚一个非法集资罪。


       据郭晓刚提供的材料,2018年的9月7日,郝建雄第二次单独进入林州看守所,再次恐吓郭晓刚如果再敢举报就将他弄死。

 

      能自由进出林州看守所威胁举报人的郝建雄,到底有何背景?据公开资料,郝建雄,河南安阳人,1976年7月出生,河南康臣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国际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河南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高端企业家商务平台CEO会副理事长,上海东开投资研究院校董、合伙人,河南安龙马术俱乐部董事长。荣获第五届“河南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2016年度支持林州发展英才奖”, “林州市委市政府旅游总顾问”。2017年12月,经林州市委市政府批准,郝建雄在林州创立红旗渠企业家学院。

左一戴眼镜者为王军,右一未带眼镜者为郝建雄。

       在林州时任市委书记王军的眼里,郝建雄是一个非常有情怀,有社会责任心的一个民营企业家。而郝建雄和安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保曾是上下级关系,郝原来是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王保主管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王军顺利调任河南地级市洛阳,履职副市长;王保的弟弟王某玉,则从林州市长位置上接棒王某,出任林州市委书记。但是,近日我到河南省汤阴县公安机打黑办(514房间)找到办案人员核实,郝建雄因涉黑已被该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农信社“清贷”风暴

      郭晓刚对河南林州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有突出贡献,林州党政机关和百姓对他的评价很高。但是,林州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而掀起的“清贷”风暴将他击倒。


      对地方主官来说,农信社改制是一项重大的政绩工程。为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清障,林州市官方“猛造雷霆之势,铁腕清收不良”,动用公检法在林州信用社三楼办公强制收贷,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曝光公职人员1148人、人大代表23人、政协委员26人、信用社内部职工3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黑名单”2521人,刑事拘留19人,司法拘留73人,逮捕7人。其中,宣传针对程广用、卢春林、郭晓刚、王海玉、刘明生等社会名流、人大代表的大额不良贷款,通过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性措施、处置变卖抵债资产等方式,多管齐下,多方联动,强力推进了不良贷款清收进程。

农信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林州的一大政绩工程。

      在这次运动中,郭晓刚的企业被要求在3天内归还农信社2亿元贷款。当时郭晓刚兴建的商业地产建成不久,且大部分尚未销售,及时归还贷款有些困难。这让市委书记王军震怒。郭晓刚先是被以“逃税罪”抓捕,随后林州市检察院以逃税、骗取贷款、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贷款诈骗、合同诈骗起诉。  这是典型的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明显违反中央禁令。  


      林州市法院一审以逃税和骗取贷款判处郭晓刚有期徒刑7年6个月。实际情况是,该两项罪名也显属无罪:(1)郭晓刚的京安公司实际欠税36万,而不是796万,达不到逃税犯罪的比例标准。欠税796万是一审判决的神逻辑“京安公司所缴纳税款中的760万属于多缴,不能减去欠税额”造成的。(2)骗取贷款罪的所谓“借名贷款”是信用社为规避其内部单笔贷款数额的限制,而要求并具体安排进行的。   

 

      郭晓刚上诉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今年7月8日,林州市检察院又追加起诉郭晓刚一项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改革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僵硬的法律规范与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形成了很多法律灰色地带,给官员选择性执法提供了可能。陷入灰色地带的民营企业家成了待宰的羔羊。

郭晓刚修建的人民广场,是林州市最大的商业综合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曾联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30条意见》强调: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等等。


      但现实“骨感”。本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研究论坛”的发言中指出:我代理了很多指控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案件,发现一个规律,几乎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当地官员介入的影子,介入的动机都是利益驱动——政绩影响的驱动和地方经济利益的驱动。政绩影响的驱动是以“维稳”为名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地方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以刑事判决侵吞民营企业优良资产。


      河南省林州郭晓刚案,是不是林州市时任主官政绩冲动下形成的错案?随着案件事实的逐步揭晓,相信媒体和大众能够做出判断。


来源:风雷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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