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超5173万人加入的“第六险”是什么险?与基本医保有何不同?解读来了→
今天(8月1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有关情况。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173万人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2023年底,山东省常住人口1.01亿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391万,占比23.62%,是老龄人口总量最大且老龄化进程较快的省份。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起步较早,截至目前,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173万人。
解读——
长期护理保险是什么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何不同?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或资金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长期护理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障范围不同。长期护理保险主要保障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人员,比如,部分脑溢血后遗症患者、车祸造成的瘫痪人员,日常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家人帮助才能完成吃饭、穿衣、大小便、洗澡等基本生活,而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医疗保险参保人中的患病人员,保障对象相对广泛。
二是支付范围不同。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为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比如,心率、脉搏、血压和呼吸等生命体征监测,长期卧床造成的褥疮护理,排痰困难患者的扣击胸背帮助排痰等,服务形式包括服务机构安排服务人员上门为居家参保人提供的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在社区内为参保人提供的社区护理、服务机构在机构内为参保人提供的全日制机构护理等;而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对参保人员门诊或住院发生的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各类化验检查等诊疗项目、床位费等医疗服务设施费用进行报销。
三是待遇享受条件不同。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享受条件与参保人的失能程度相关,失能等级达到一定程度的参保人方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疾病诊断治疗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可以获得支付。
四是筹资方式不同。老年人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点保障对象,据统计,80%以上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都是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主要通过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助筹资外,退休人员每年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扩展政策——
覆盖全生命周期,建立实施异地报销制度
在扩展延伸政策受益面上,山东长期护理保险受益人员年龄段覆盖全生命周期,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待遇,部分市还将中度失能人员、重度失智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目前,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累计有40万人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金支出109亿元,在确保失能人员“接受到服务、住得起机构”的同时,也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
针对部分失能人员随子女异地生活的现实情况,建立实施异地报销制度,今年7月起,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可凭有效费用凭证等,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山东支持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共发展培育定点护理机构2908家。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占60%左右,养老机构和护理院占40%左右,基本满足了失能人员照护服务需求。构建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通过政策推动,引导一、二级医疗机构将部分使用不充分的医疗床位转型为养老或护理床位,既能发挥放大现有服务资源优势,又能进一步扩大定点护理机构范围,稳步提高护理服务资源供给,更能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整合式服务。
来源丨闪电新闻客户端
编辑|程铭
审校丨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