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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2018-05-21



「多元成家」指台湾地区为推动同性婚姻以及非婚家庭法律权益而提出的,有关修改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以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草案,包括「婚姻平权」(含同性婚姻)草案、「伴侣制度」草案与「家属制度」草案三套法案。2013年10月,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简称伴侣盟)向立法院提交民法修正草案,引发岛内外热议。

 

「婚姻平权」草案倡导将原民法的性别用语中性化,以允许不分性别认同和性倾向的两人登记结婚,并赋予其在养育子女等方面与异性配偶同等的权利。2017年5月24日,台湾大法官释字748号解释宣告民法”禁止同婚“违宪,限立法机关两年内修法。换言之,同性伴侣最晚能在2019年5月24日登记结婚。

 

「伴侣制度」草案保障两个有意成为伴侣,且具备完全、自主缔约能力的成年人(包括恋人、直系亲属以外的亲戚、朋友)之间的关系。伴侣制度平行于婚姻制度,不以性关系为基础;主要强调两个个体的结合,双方家属不建立姻亲关系;伴侣间继承、住所、财产分配、扶养责任等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协商决定;允许单方消解伴侣关系。

 

「家属制度」草案将现有规定建立在血缘、姻亲关系上的家庭扩展到亲属以外,定义家为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同居的团体,以此保证同志家庭、友伴家庭、病友团体、灵修团体等有意永久共居的人们的法律关系。



截止目前,除婚姻平权草案外,伴侣制度和家属制度草案都还处于民间倡议阶段。多元成家法案是对现有婚姻与家庭制度的一大挑战,社会意义重大,让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资料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https://tapcpr.org/

https://billy3321.github.io/tapcpr/common.html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多元成家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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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文案

阿翔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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