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国际青年学者“海大论坛”,诚邀海内外英才!
海南大学
海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学校现有32个学院(部),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0多人;专任教师2200多人;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71个本科专业。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赋予了海南大学新的重大历史使命。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了“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重大决策部署,对海南大学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4•13”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协同联动,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形成了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的强大合力。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海南大学面向国家战略和海南地方需求,紧紧围绕“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任务,坚持“突出特色、重点建设、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十三五”期间,学校各项办学指标迅速优化提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当前,学校正积极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标“国际一流学科”建设标准,加快内涵式发展。
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和“部省合建海南大学”“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海南大学拟举办第二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以下简称“海大论坛”)。
“海大论坛”旨在面向全球,汇聚一批海内外不同学术背景的优秀学者,就学术前沿与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研讨与合作,诚邀天下英才走进自贸港,立业新海大,建功新时代,共同书写“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的新篇章。
学科领域
论坛共设“自贸港发展与制度创新”、“生态文明”、“文化旅游”、“热带高效农业”、“海洋科技”、“生命与健康”、“信息技术”等7个研究领域的分论坛。
报名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人文社科领域可放宽5岁),在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绩或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2.具有境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国内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并有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等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
3.承诺遵守本次论坛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略,邀请参会时具体通知)
报名流程
报名
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青年学者于11月25日前,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须选择线上或线下参会(报名线下参会须为在境内且会前无出境计划行程的学者)
报名链接:
http://zp.hainan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dlt=1#/hdlt
邀请与回执
学校将于12月10日前完成论坛邀请工作。
学校分批向受邀学者发送电子邀请函,请及时查收报名系统登记的邮箱。受邀学者须于收到邀请函后一周内填写回执并确认是否参会。
论坛日程
报到时间:
2020年12月18日全天
论坛时间:
2020年12月19-20日
(1)开幕式、海南省规划展览馆参观;
(2)分论坛学术研讨会;
(3)学院交流座谈会;
(4)参观校史馆、相关实验室等。
差旅及食宿支持
论坛期间学校为现场参会学者提供免费食宿,受邀者自订境内往返机票(限经济舱)、来校据实报销(限额5000元/人)。
引进待遇
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待遇
1、安家费20~100万元(报到后首次发放一半)。
2、提供充足的科研资助经费,根据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按需申请(自然科学类最高可达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最高可达30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科研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使用。
3、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领军型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在正常岗位工资之外,可申请学校人才津贴(最高可达90万元),年薪约30~120万元;大师人才年薪180万以上。
4、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编人员“五险二金”)。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配套待遇
1、住房: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海南省认定为拔尖(D类)或其他类(E类)人才,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海南省政府将为全职在琼工作的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3、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其他更多人才引进标准与待遇详见《海南大学人才引进标准与待遇实施办法(试行)》。
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86-0898-66271136
联系人:
王森森老师、纪韶昱老师
咨询邮箱:
hdforum@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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