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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亭”亮剑丨寒亭法院开展今年以来第十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为着力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5月10日清晨,寒亭法院执行局开展了今年以来的第十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扣押车辆,主动和解偿债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李某应支付王某货款79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但李某不以为然,始终未履行义务也未主动出面解决问题。本次行动之前,承办法官将李某确定为传唤对象,并提前对其生活工作场所进行摸排、走访。行动一早,在李某工作的门店开门准备营业时,早已等在附近的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控制,并拘传至法院,同时对其妻子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扣押。迫于执行压力,李某主动联系申请人要求和解偿债,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交付26000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




拒不履行,当场拘留

王某与李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但均未联系到人也未找到其确切住处,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后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机制,查找到被执行人具体住所,并在本次执行行动中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希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但被执行人李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拘留15日。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2.8万元,扣押车辆1辆。常态化的集中执行行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威慑了不依法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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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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