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险!53人在高速被安全撤离!


近期

阳江交警发现

一辆大巴车因故障停放在

G15沈海高速K3261处的应急车道上

车上有不少乘客

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大巴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没有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仅在车辆左后方不到5米处放置了三角警示牌,旁边还随意摆放一棵绿色树枝,司机伏身在车辆后方进行维修。车上还有满车乘客,不时有大型车辆从旁边快速经过,情况非常危急。



民警立即采取措施,一边正确摆放警示标志提醒后方车辆注意避让,一边将车上所有人员全部引导至护栏外安全地带。随后赶来的施救车、驳客车快速将乘客和车辆安全转移,路面恢复了正常通行。



大客车驾驶人称其开车行驶至该路段时,汽车因水箱过热导致故障,以为很快就能处理好,所以没有按照规定摆放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做好安全防护。民警对大客车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在高速遇事故

牢记九字警句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01妥善安置车辆

当发生车辆故障或者轻微交通事故时,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辆损毁严重不能移动的,就地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02设置安全警示

车辆停好后,应第一时间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同时要关注来车方向,若遇紧急情况可采取规避措施。如果是夜间、雨雪雾天等不良天气,可适当加大警示距离,同时开启示廓灯

03撤离事故地点

将车辆及安全警示工作妥善处理后,车上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并报警求助。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道路情况,确保自身安全!



国庆假期接近尾声‍‍

返程高峰到来

如遇缓行‍‍

切勿违法占用应急通道




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




01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救援力量难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02

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缓行时,占用应急车道会加剧道路拥堵,导致更多车辆争道抢行。

03

高速公路是一个封闭的行车环境,行车速度较快,一旦后方车辆(尤其是重型货车)撞击前方违停车辆,或前方车辆被追尾,极易造成车毁人亡。


温馨提醒

遇事故

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遇缓行‍‍

切勿非法占用应急车道



综合自:广东交警、阳江交警

往期回顾







涨知识了!请奖励一下“在看、点赞”吧~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广东应急管理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