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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征集公告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为发掘全国各地社会治理创新案例,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可推广借鉴的社会治理模式,由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牵头主办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征集活动正式启动。全国范围内有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法人单位推动或参与的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均可申报。


一、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

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

教育部-浙江省省部共建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二、案例征集范围

1.选题范围。全国各地各单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具有创新性且已见到实效的案例。同时,鉴于2023年是“三治融合”诞生10周年,本次案例征集系统中特别增设了“三治融合”创新案例专项选项,创新案例符合“三治融合”主题的可以同时申报该创新案例专项。

2.征集对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法人单位。


三、案例报送方式及要求

本次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征集活动采用线上数据系统申报及审核的方式。具体申报流程请见文末附件《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申报流程说明》。


四、活动进度安排

1.案例征集:即日起至7月15日。通过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发布“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征集公告、参与申报情况。

2.汇总初审:7月15日至7月31日。对征集的案例进行分类汇总和初步审核。

3.专家复审:8月1日至8月10日。组织中央有关部委、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复审工作。

4.结果公示:8月11日至8月15日。在专家复审基础上,确定“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入围名单,通过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公示。若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者,撤销其入围资格并对外公告。

5.结果发布:8月中下旬。通过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发布“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名单,并择机举办“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交流活动”。


五、成果宣传推广

1.本次征集的案例将优先编入《中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2023)》。

2.参与单位优先受邀参加 “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2023)交流活动”。

3.参与单位优先受邀参加 “中国社会治理50人论坛” “中国社区治理论坛”等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

4.入选“三治融合”创新案例的单位优先受邀参加“第四届自治法治德治基层社会治理高峰论坛”并分享案例实践。

5.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征集的案例,形成咨政报告、学术论文等形式呈送有关部门。

6.通过其他媒介形式进行宣传推介。


六、其他有关事宜

1.坚持公益原则,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3.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

(1)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网站(网址:http://shzl.org.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中国社区治理)。

(2)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asg.zju.edu.cn/)和微信公众号(浙大社会治理)。

4.联系方式:

(1)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

联系人:妙老师

电  话:010-65123357

           13121356814

(2)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571-56662151

           1535503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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