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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防疫用药,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A:在《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中,官方公布108种对症治疗新冠的药品目录。这一版目录是按照中西药分开的原则 ,对国家第九版诊疗方案中推荐的用药进行完善和补充。针对发热、咽痛等6类中医诊断症状推荐67个中药品种;针对咳嗽、咳痰等4类临床症状推荐41个西药品种。
这108个中西药产品中有很多非处方药(OTC),除了医院以外,患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症状需求,从零售药店、电商平台等多种渠道获得。
了解定点零售药店看这里
《防疫备药不慌!海口地区定点零售药店增至56家!(附最新名单)》
A:可以。只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购买药品。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生开具的药品按医保政策报销,报销后剩余个人自费部分可以从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支付。
在定点药店购药,只要是进入国家医保编码(也就是“贯标”)的药品都可以用医保个账支付了,参保人凭身份证或者手机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使用医保个账专区的余额进行购药,个别药店凭社保卡也可办理。
如果定点药店没有某种药、参保人又需要的话,可以到非定点药店购买,但是就不能使用医保个账的钱购买了。
编辑:张刘洋
校对:樊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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