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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校师生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我校于12月3日上午7:30分别在增城校区中央图书馆广场、四会校区操场开展宪法日活动。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纲。“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历史的前轮滚滚向前,时代的潮流浩浩荡荡,只要全党带动全人民坚定制度自信,拒绝故步自封的作风,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宪法精神。


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有



增城校区


校党委苏宁书记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校团委刘苗书记校团委陈刚副书记校团委朱宁宁副书记校团委常委、经济贸易学院学工副主任宋元跃老师校团委常委、国际学院

团总支书记杨李军老师

及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



四会校区


四会校区直属党支部书记段晓聪主任学生处、团委教师代表及二级学院辅导员代表//









升旗仪式


英姿飒爽的国旗护卫队队员们

挺着笔直的腰杆

表情坚定而严肃

踏着铿锵有力的步伐

步步踏响时代强音

声声激荡宪法精神












随着雄壮的歌声冉冉升起

五星红旗荡出一道优美的弧度

在空中迎风飘扬

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金黄的曙光照耀在五星红旗上

像熊熊燃烧的火焰般温暖寒冬












宪法领读














宪法内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华商师生大声朗读宪法

阐释对祖国无尽的热爱

表达对宪法无比的尊重

华商学子在这砥砺奋进的新时代

展现自强不息的风貌

时刻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青春风采














观看直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宪法宣传的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立个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3日早上8:50,广州华商学院在增城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四会校区六号楼302教室组织观看直播,收听北京外国语学院合唱团的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通过网络平台观看优秀选手的展演。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赓续

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

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我们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

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助力


依法治国能安邦

人人学法莫相忘

让我们一起牢记宪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编辑 / 马泽平文案 / 张婉怡
图片 / 林洁莹、袁爱琳、黄艳珍、黄磊曾子萱、沈梓斌、黄耀斌、黄祺毅
初审 / 谢石兰、杨琦、李子豪
复审 / 林煜洲、陆梓炜、顾炜轩、张哲
终审 /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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