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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喜获offer后如何签订电子就业协议?操作指南上线!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确定聘录用关系的

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

申请【电子就业协议】

填写就业协议申请前

须认真阅读下方说明!




含义



电子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9月10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料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原纸质就业协议书停止使用,我省推行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聘录用关系的,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什么时候签订



对于毕业生来说:电子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第一份工作的保障。因为一旦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就不能随便毁约。如果用人单位违规,毕业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电子就业协议书有利于留住人才,防止毕业生随便毁约。(毕业生毁约需要交一定数目的违约金。)总的来说,电子就业协议书≠正式劳动合同协议只在签劳动合同前有效,当毕业生拿着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协议一经签订,就意味着跨向社会的第一份工作有着落了,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选择,多家公司对比,不要轻易签约,也不要轻易毁约。


如何签订




第一步:填写申请信息①进入申请页面:微信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九宫格右侧的【电子就业协议】,进入后点击【填写就业协议】即开始申请。
注:未完成个人信息上报,将提示“派遣方案及档案信息未初始化,未能进行就业协议书上报”, 点击【个人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由学校、省就业中心审核并初始化后方可申请。

②填写调查问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

③核对个人信息: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将直接显示在协议书中。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政治面貌、生源地如有错误,请马上联系辅导员申请修改,学校审核修改后再申请。

④填报就业信息: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填写就业信息,填报前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以下各项内容后再填报:(1)【单位类型】:根据签约单位的性质填写,可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类型的二级项目;(2)【劳务单位名称】:如为劳务派遣(即虽然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实际工作时将与劳务单位签劳动合同的)形式的,可填写;(3)【就业单位名称】:填写签约单位全称,须与工商注册或法人代表证一致的名称;可点击“”搜索名称,如无法搜索,可与签约单位确认全称,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第三方平台查询;(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签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如“就业单位名称”项目中无法查询,须与签约单位确认或自行查询;(5)【单位所属行业】:签约单位所属主要行业的二级项目;(6)【单位所属地区】:签约单位所属地区,或主要工作地区;(7)【单位详细地址】:签约单位详细地址,无需重复填写单位所属地区,仅填写“单位所属地区”后的详细地址,如“**路**楼**号”。(8)【岗位名称】:到签约单位就职的岗位名称,如软件工程师、管理培训生等。若未确定或未分配,可填写“暂未确定”等;(9)【单位联系人】:此次签约的单位联系人或就职部门联系人,须填写具体人名或人事部门;(10)【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如为固话,须加区号;(11)【单位联系邮箱】:联系人邮箱,系统将自动发送确认邮件到该邮箱,签约单位可不同意协议书内容,由学生重新填写申请;(12)【单位邮编】: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13)【职业类型】:从事岗位或工作内容的类型;(14)【薪酬(月薪)】:与签约单位约定的实际具体月薪酬,该项不显示在协议书上;(15)【签约时间】:与签约单位签订协议的时间;(16)【专业与就业相关】:将就职岗位或工作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情况;(17)【是否就业困难】:求职过程中,就业的困难程度。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

⑤派遣和档案信息:根据与签约单位约定户口、档案的去向进行填写。如未确定或需申请接收函件,【档案去向类型】一律先选择【回生源地】,其他项目暂不填报。(1)【档案去向类型】:指毕业后档案去向的类型。其中分三种类型:单位接收档案。指签约单位已具有人事接收权,可直接接收档案、户口,并与签约单位确认接收的,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可先在“主管单位”项目中搜索确认;挂靠就业地人才中心。指签约单位不接收或无权接收档案、户口,学生需挂靠人才服务机构的;回生源地。指户口档案直接回生源地的,或暂无法确认最终户口档案去向的,均选择此项。选择此项后,派遣和档案接收信息不需填写。(2)【主管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即有接收户口档案审批权的单位,一般为当地人社局、人才中心,或省内省级单位。省直单位一般其直属上级主管部门,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派遣单位填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市属国企、事业单位选择单位所在地区人社局。(3)【报到地址】:人事接收单位所在地区;(4)【具体派遣单位】:具体接收单位;(5)【档案接收单位】:档案实际接收的单位;(6)【接收单位地区】:档案接收单位所属地区;(7)【接收单位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接收单位地区,只需继续填写接收单位地区后的详细地址,如“**路**楼**号”。该地址可能影响学生档案的寄送结果,务必认真填写;(8)【单位邮政编码】:档案接收单位邮政编码;(9)【联系人】: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10)【联系电话】: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11)【户口是否在校】:户口是否已迁来学校;(12)【入户地址】:毕业后户口将迁入的地址,必须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详细地址,如不确认,可填写“无”。不迁移户口的可填写“保持原户籍”。注:此步骤填写内容仅用于学校审核协议书申请的依据之一,派遣信息及档案信息根据最终的有效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及修改!


⑥填写协议内容:本步骤填写内容将体现在协议书内容,请务必与签约单位确定各项内容后,再填写申报,以免与事先口头约定内容不一致,导致毕业生利益受损。(1)【家庭联系人】:家庭主要联系人,以便紧急联系;(2)【家庭联系电话】:对应所填联系人的联系电话;(3)【协议服务期(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业服务期限;(4)【协议试用期(月)】: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限,一般一年服务期可设一个月,一般最长6个月,试用期纳入服务期限内;(5)【试用期开始时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职试用的开始时间;(6)【工作地点】:就职岗位主要工作地区;(7)【试用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工资;(8)【正式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正式工资,应与签约单位明确工资计算方式,税前或税后等相关内容;(9)【违约金(元)】: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数额,可不设或为0。如要订立数额,应尽量与正式工资相匹配的违约金,一旦签字确认,无论是否上传系统鉴证,均属有效;如有违约,须出具解约证明;(10)【其他福利】: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福利;(11)【附加内容】: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特别对于前期很多口头协商约定的内容,应尽量以文字形式体现;(12)【附件】:上传协议需要补充的内容;(13)【证件照】:毕业生证件相片,应符合几种常用证件照要求,最好背景为纯色,系统将自动生成蓝色为底色的证件照。
⑦申请信息确认:确认全部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上一步”到对应步骤中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申请。




第二步:下载打印协议书并签约申请信息确认提交后,将经过【院系待审(辅导员审核)】——【学校待审(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或签约单位可下载协议书PDF版文件,与签约单位同时签订该协议。就业协议书中间【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指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即派遣信息中的主管单位)盖章。有些地区人事部门需另外申请及出函(如深圳、广州),则此处不用盖章;有些地区(如惠州、东莞)会直接在此协议书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此处非必须盖章,由毕业生与企业商议决定后自行根据需求填写。




第三步:回传就业协议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字盖章】后,毕业生应及时上传签订后的图片,系统将自动在此图片上加盖学校电子印章。院系待审(辅导员老师审核)—学校待审(就业办审核)后,毕业生或签约单位即可扫协议书左下方二维码查看加盖有学校电子印章的协议书。回传就业协议要求:
1、上传的协议书图片须有甲方签章和签署日期和乙方签名和签署日期。2、上传的协议书需扫描成图片上传,图片要规范、正竖向,注意图片四周不要留太多的空白或背景,应使协议书占满图片。3、上传的协议书图片清晰度要高,放大查看能看清楚内容,否则打印的协议书会模糊不清。4、拍照上传时,应注意协议书上的左上、右上、左下方三个二维码要与拍照界面的三个方框对应。






特殊情况




作废协议书毕业生在小程序上提交回传就业协议书后,任何操作端都不能修改协议书内容,更不能在打印出来的纸质版协议书上手动修改、涂画内容,只能申请作废该协议,再重新申请。
企业审核端,是电子就业协议书填报的企业邮箱地址,在协议填报阶段,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发送一封邮件到签约单位(留意是否被转到垃圾箱),点击邮件链接即可进行审核操作。如企业未收到邮件,毕业生可联系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进行发送短信链接给企业进行审核操作。注意: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待审”时,就业中心将在工作日内一天一审。



解约协议书如后续找到新的工作,需要跟原单位解约(有的企业要求,解约要交付违约金),才能重新领取新的“电子就业协议”并重新签约。解约须由原单位开具解约证明,毕业生在小程序端上传解约证明材料,由二级学院与就业中心均通过审核后即时解约。



签订就业协议是同学们毕业前的就业保证是实习协议和其他形式劳动协议不可替代的请各位毕业生务必重视在落实工作去向后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如有任何疑问可电话/现场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就业热线:020-87607054
联系地址:广州华商学院行政楼一楼

来源 | 广州华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初审 | 校记者团 谭碧琪 麦文娟 林金阳复审 | 党晋云终审 | 刘苗欢迎投稿 | gdhsxyxcb@163.com广州华商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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