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差别缴费率
抑或统一缴费率?
——基于基金可持续性与财政责任视角
作 者:
曾 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聂 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2022 年1月1日,我国启动实施余缺调剂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五统一”,但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还未统一。随着全国统筹政策的推进,在全国范围内是继续维持差别缴费率还是统一缴费率,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借鉴税收领域的拉弗曲线,构建计量与精算模型,从基金可持续性与财政责任视角研究发现:(1)养老保险政策缴费率与实际缴费率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拐点处的政策缴费率为27.6%。(2)如果继续维持差别缴费率,余缺调剂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可实施至2041年,2024—2050年累计财政责任为 7 423 524.546 亿元。(3)如果统一缴费率,余缺调剂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仍可实施至 2041 年,2024—2050年累计财政责任为6 488 988.037亿元,相较于差别缴费率,累计财政责任下降12.6%。(4)进一步引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在统一缴费率的情形下,2024—2050年累计财政责任下降14.1%—54.4%。(5)执行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收统支制度,在统一缴费率并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情形下,相较于全国统筹制度,2024—2050年累计财政责任下降3.3%—9.2%。综上,在基金可持续性的基础上,为缓解财政压力,应推动养老保险缴费率的全国统一,并逐步推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收统支。关键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缴费率;基金可持续性;财政责任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地方政府保费征缴行为的影响:机制探讨、实证检验与政策优化”(72304283)[引用格式]曾益,聂韬.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差别缴费率抑或统一缴费率?——基于基金可持续性与财政责任视角[J]. 财经问题研究,2024(7):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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