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至8日凌晨,这5名驾驶人因醉酒被查......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7日至8日凌晨,三亚交警共出动警力137人,设置检查卡点6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87起。其中,涉酒驾驶6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8起,醉酒驾驶机动车5起,非机动车涉酒驾驶49起),超员载人8起,不系安全带8起,无证驾驶1起,逾期未检验6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3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121起,教育劝导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210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8起。有效遏制了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形成了严打严查的整治氛围。
3月8日1时54分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在225国道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鄂FQ***3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顾某(男,30岁)酒精含量为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3月8日1时43分,三亚交警崖州大队依法拦截一辆琼BK***1号牌轻型普通货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高某峰(男,33岁)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高某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顾某、高某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91、95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吊销顾某、高某峰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罚款100元,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8日2时50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在河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粤JG***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陈某(男,37岁)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3月8日2时32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依法拦截一辆琼BF***1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陈某(男,44岁)酒精含量为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3月7日23时48分许,三亚交警天涯大队在225国道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DU***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王某文(男,38岁)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王某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陈某、陈某、王某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吊销陈某、陈某、王某文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醉酒驾车害人又害己
三亚交警温馨提醒
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
主 编:张海哲
编 辑:周 瑜
校 对:符泽云
6日至7日凌晨,四男子醉驾被查!
Sanya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c Police Detachment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