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一周年#三亚交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当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就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追究机动车驾驶人的刑事责任。2022年,是“醉驾入刑”实施的第十一个年头。
虽然三亚交警
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但仍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
把“酒后不开车”抛到脑后
今天就来曝光他们
案例一
5月5日21时50分,三亚交警吉阳大队路管员在荔枝沟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AG***3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翁某乾(男,26岁)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翁某乾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翁某乾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5月5日21时59分,三亚交警吉阳大队路管员在荔枝沟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G***3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荆某杰(男,49岁)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荆某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荆某杰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酒驾
才能久驾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要成为一种习惯 一种准则
切勿以身试法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主 编:张海哲
编 辑:姚 凯
校 对:符泽云
这名男子在此停车等人,等来了9分处罚!
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这位驾驶人摊上事儿了......
Sanya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c Police Detachment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