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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气焰嚣张! 这个“奇葩”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平湖市人民法院 Author 依法扫黑除恶的

黑恶势力的作案手法多样

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等

这些案例此前也多次报道过

还有一些案例则有点“奇葩”

让人气愤之余又觉得可笑

比如省高院曾报道过的

逼人吃饭的恶势力团伙

“我开的食堂你必须来吃”,杭州下沙一逼人吃饭的恶势力团伙被判刑|扫黑除恶快讯


近日,平湖法院也宣判了一起类似的

“强买强卖”型的涉恶案件


8月22日,平湖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平湖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首要分子周某福栗某楠有期徒刑3年8个月1年8个月,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2万元;判处团伙主要成员栗某杰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5千元。


审理查明

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周某福、栗某楠纠集被告人栗某杰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驾驶车辆至浙江平湖、江苏昆山、上海青浦等地的金属加工厂,装扮成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厂内,在厂方不愿意向其出售废旧金属的情况下,编造收购废金属做佛像、狮子等理由,要求厂方不得过磅称重,支付不符合实际货物价值的对价完成交易,从中非法获利。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院认为

被告人周某福、栗某楠、栗某杰以威胁手段分别强迫交易10次、5次、9次,其中被告人周某福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栗某楠、栗某杰的行为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系共同犯罪。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平湖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扫黑除恶

嘉兴法院在行动!

来源丨平湖市人民法院

编辑丨桃渊明

审核丨田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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