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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三合一” 助推美丽嘉兴建设
日前,嘉兴中院在全市层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 “三合一”归口审理,这是嘉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形成环境资源审判集聚优势、实现环境资源司法立体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何为
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
归口审理模式?
就是将全院涉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大类案件,集中交由行政审判庭办理。这种审理模式适用的案件,包括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16项刑事案件案由,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土壤污染责任纠纷等12项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类民事案件案由,以及涉环境资源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审查类案件。
10月14日,桐乡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潘某等15人污染环境罪一案,这是嘉兴地区首例适用环境资源“三合一”归口审理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随着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在全市推开,可以打破过去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分别审理各自领域环境资源案件的模式,有利于法院妥善处理环境资源案件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交叉领域相关问题,统一审判理念和裁判尺度,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无缝对接。
据统计,近三年来,嘉兴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174件,审结145件;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2811件,审结2680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137件,审结144件;另,审结涉环境污染申请强制执行案388件。
审核丨田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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